文本描述
企业股权投资征税政策
企业改组改制问题
一、股权投资收益分类
企业投资的目的:最大限度获得收益一般可分为债权投资、股权投资两类
股权投资收益分为:
1、股息性所得一一持有收益
2、股权转让所得一一转让收益
二、持有收益的征税
(一)什么样的情况下,分回的投资收益不征税
被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或等于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
被投资方企业是享受国家规定的定期减免税的企业
被投资方企业是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被投资方企业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二)持有收益的征税对象
持有收益的征税对象是税前利润,而被投资方企业分还的是税后利润,按以下公式还原
税前利润=税后利润÷(1-被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
被投资方企业分回的资产包括三种形态:
1、货币性资产直接确认
2、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本企业股票)按公允价值确认
3、本企业股票按票面价值确认。
(三)持有收益的征税时间
被投资方企业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持有收益的实现,即为对持有收益的征税时间
注意税法上投资收益的实现与会计核算上的 区别:
1、会计核算上,短期投资不确认持有收益
2、会计核算上,长期投资的权益法核算,当被投资方企业实现利润或亏损时,投资方企业确认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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