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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胜利油田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及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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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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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10/12(发布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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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2014年胜利油田技能人才评价规定及要求
一、评价标准及方式
技能人才评价采取“N+Y”(即:能力+业绩)评价模式,包括能力评价和业绩评价,其中能力评价包括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由中国石化胜利油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按照国家、石油石化行业及油田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进行。业绩评价由各单位人力资源(劳资)部门按照《胜利油田技能人才业绩评价标准》(随评价公告通知)进行。
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60分(含,下同)以上为合格。参加初级、中级、高级评价者,三项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为评价合格;参加技师评价者,三项成绩均合格,方可参加油田技能人才考评委员会组织的综合评审,综合评审通过为评价合格;参加高级技师评价者,还须进行现场答辩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业绩评价、能力评价和现场答辩均合格者方可参加综合评审,综合评审通过者为评价合格。
二、评价对象及申报条件
评价对象为油田在岗用工及油田各类职业学校毕(结)业生。
——正常申报条件:
(一)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下同)
1.取得本工种(专业)各类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2.经本工种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中级
1.取得本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含,下同)以上;
2.取得本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连续工龄8年以上;
3.取得本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3年以上,经本工种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
1.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
2.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连续工龄15年以上;
3.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7年以上,经本工种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和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
5、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
6.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
(四)技师
1.取得本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3年以上,经本工种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
(五)高级技师
1.取得本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3年以上,经本工种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
——破格申报条件:
对于技能水平高超、工作业绩突出,在生产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优秀技能操作人员,各单位可按下列条件择优破格推荐其参加中级、高级或技师评价。
(一)取得本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可破格推荐参加中级评价。破格推荐人数一般应控制在本单位申报中级评价总人数的10%以内;
(二)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4年以上,可破格推荐参加高级评价。破格推荐人数一般应控制在本单位申报高级评价总人数的10%以内;
(三)取得本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可破格推荐参加技师评价。破格推荐人数一般应控制在本单位申报技师评价总人数的15%以内。
四、评价时间
(一)初级、中级、高级:2014年4-7月
(二)技师、高级技师:2014年9-11月
五、成绩公示与证书核发
(一)成绩公示。评价成绩在“胜利劳资信息网”和“胜利油田技师协会网”公示一周,对评价成绩提出异议者按规定程序予以核查。
(二)证书核发。评价合格人员,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国石化胜利油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国石化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
六、评价费用
根据《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胜油局发〔2012〕427号)规定,参加初级工评价者,每人每次须交纳鉴定费140元;中级工160元;高级工220元;技师330元;高级技师360元。
广电中心组织劳资科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