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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物业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规程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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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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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10/7(发布于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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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NO.: XH/QSPZ(05
新华物业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供方的评审与管理工作,确保供方的质量满足公司的要求,为供方合同评审提供基础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供方的评价、选择和管理工作
3.0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合格供方的审批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对供方的评审过程和管理过程进行监控
3.3品质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对供方的评审和管理工作
3.4各管理处负责人参与对供方的评审,直接管理供方,提供提出供方服务的直接评价.
4.0程序要点
4.1供方评审的范围
4.1.1凡为公司供应有形产品的供货商均为纳入评审范畴的供方
4.1.2凡为公司的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服务的厂家、公司均为纳入评审范畴的供方
4.1.3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提供的垃圾清运、门前三包、社会综合治理、灭鼠药等服务、有形产品以及其它行政收费范围内的服务、有形产品不纳入供方评审范畴,由管理处负责人自行选择
4.2供方评审的原则
4.2.1货比三家、择优录取的原则;
4.2.2平等竞争,公正、公开、公平评审的原则;
4.2.3不以价格作为惟一选择的原则;
4.2.4长期合作,双赢互利的原则
4.3供方评审的内容、条件
4.3.1有形物品供方评审内容:
有合格的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证明凭据;
供应的物资能符合公司所需物资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等;
供方的资质,其以往与公司交往的信誉情况;
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必要时);
提供产品的价格及交货及时情况;
对售后服务的承诺
4.3.2服务供方评审内容:
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资格证书;
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证明凭据;
提供的服务能满足公司物业管理质量规定的要求;
在达到服务质量要求的情况下,价格适宜;
质量保证能力及以往与公司交往的信誉情况;
对服务的承诺
4.3.3供方参加评审的基本条件:
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
有资质证书;
能够提供明确有效的质量保证证明凭据;
向公司提供本规程4.3款中的基本要素的详细数据和承诺
4.4供方评审的方法
4.4.1逐项收集证据、对比打分法:
品质管理部应对照本规程4.3款中的各项评审要素逐项收集证据、数据、凭证对供方进行对比筛选并填写《供方情况对比表》,然后由各职能部门组成的评审组根据《供方情况对比表》对供方进行评审,品质管理部将评审组的评审结果以《供方评审报告》的形式报公司总经理筛选审批
4.4.2现场比对,对以采用提供样品为验证方式供货的供方,应对其提供的样品的质量进行认定。认定由相关片区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证并做供方供货样品质量验证报告,必要时由品质部经理主持进行
4. 3对价值高、成批量及材质、技术指标有要求的采购物品的样品,在必要时进行技术参数的查证、对比及测试,或送国家质量部门检验测定
4.4.4凡标的物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及所有对外委托服务,均由公司品质部组织评审组对供方进行评审。品质部将评审组的评审结果以《供方评审记录》的形式报公司总经理筛选审批
4.4.5公司日常工作常备材料、用品、工具的采购或常见的对外委托服务工作,应当在开始进行采购或对外委托报务前按照4.1、4.4条款的方式和程序提前评审出合格供方若干家,建档后供使用时挑选以缩短供方评审的时间
4.5评审组的组成
4.5.1供方的评审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4.5.2管理者代表为评审组负责人
4.5.3评审组成员由:财务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品质部经理、管理处主任、相关工程技术负责人组成
4.6合格供方的管理
4.6.1公司品质部对合格的供方及时建档,建档内容:
供方的名称、注册地址;
评审结果和记录;
供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质等级证书;
其他证明材料
6. 2财务室负责对采购物品的供方的供货实物质量和完成供货(合同)的能力进行控制,如发现采购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按《不合格采购物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记录,记录送品质部收入合格分供方档案,作为评定供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证实材料
4. 6. 3由所需服务的部门和管理处负责对提供服务的服务供方的整体服务质量和完成服务(合同)的能力进行控制,每季度将供方的状况填写成《委外供方服务情况调查表》交品质部收入供方档案,作为评定供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证实材料
4.6.4各部门、管理处对服务供方对业主或物业管理工作造成直接影响的质量不合格,可直接要求供方纠正,如供方不予履行合同质量标准,可向品质管理部投诉,品质管理部根据合同与供方协调纠正,给予处罚,并填写《供方质量投诉记录》,作为评定供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证实材料
4. 6. 5由品质部经理负责于每年12月组织对合格供方进行年度复审,审核内容为:
在过去一年里供方供应物品/提供服务的质量状况;
履行合同能力的记录(一次性提供物品/分包服务的供方无需进行复审);
4. 6. 6凡在评审中确认没有达到公司规定要求的供方,经品质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按下列方式处理:
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要求限期做出整改。对未能在限期内改进达到规定要求的,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4. 6. 7由品质部负责按年度复审结果做出合格供方年度评审报告,收入合格供方档案
4. 6. 8当经年度复审不合格而淘汰不合格供方时,应及时按本程序4·1至4·4的规定补充新的合格供方,并由品质部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的规定对《合格分供方名单》进行更改
4. 6. 9品质部委负责编制《合格供方名单》,按受控文件的管理发给放管理者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使用
4. 6. 10供方的评审记录和档案管理,由品质部长期限保存
5.0记录
XH/QR-PZ039《供方情况对比表》
XH/QR-PZ018《供方情况调查表》
XH/QR-P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