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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钢莱芜棒材厂管理体系文件QES体系程序文件(168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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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10/5(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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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QES管理体系程序
编号:
持有者:
2012年9月22日发布2012年10月1日实施
莱钢股份有限公司棒材厂
目录
1、文件管理程序…..04
2、记录管理程序…..13
3、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管理程序……..17
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程序……..24
5、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管理程序…28
6、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程序..33
7、信息交流与沟通管理程序……..43
8、人力资源管理程序48
9、设备及工业建筑管理程序54
10、合同评审管理程序…….59
11、相关方管理程序.63
12、产品试制管理程序…….69
13、原料采购管理程序…….73
1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77
15、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81
16、运行控制通用程序….86
17、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90
18、交通消防管理程序…….95
19、煤气运行安全管理程序100
20、现场管理程序 .104
21、固废物管理程序 …….107
22、能源管理程序 .111
23、水资源管理程序 …….115
24、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119
25、顾客满意及质量异议管理程序…….127
26、体系审核程序.131
27、环境监测和测量程序.143
28、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和测量程序.147
29、不合格品管理程序….151
30、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155
31、事故管理程序.159
32、管理评审程序.164
文件名称
文件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LGBCCHQESP01
修改履历表
版本/
修改码
修改内容
编制/修改
审查
批准
实施日期
A/0
新制定
李剑
刘红军
王兵
2006.01.01
B/0
修订全部
陈金业
肖元成
杨金光
2006.08.01
B/1
修订部分
王建
肖元成
杨金光
2009.02.01
B/2
修订部分
王建
许京来
孙颖军
2010.02.20
B/3
修订部分
王建
许京来
孙颖军
2012.09.01
1 目的
为规范棒材厂QES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查、批准、发放、修订、报废与回收,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棒材厂QES管理体系范围内有关文件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3.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idt ISO9001:2008;
3.2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
3.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3.4《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8idt ISO9000:2005。

4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8idt ISO9000:200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

5 管理职责
5.1 计划营销科负责QES管理体系手册的策划、编制、发放、修改控制;组织体系程序的编制、发放和修改。

5.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QES管理体系程序、相关作业文件及外来文件的管理。

6 控制程序
6.1 文件的分类
棒材厂QES管理体系文件包括:QES管理体系手册、QES管理体系程序、与QES管理体系有关的公文、作业文件、记录和外来文件(包括法律法规)等。

6.2 文件的载体
文件的载体可以是纸张、照片、计算机软盘、光盘、网络及其它电子媒体或它们的组合。

6.3 文件的状态、编号和版本标识
6.3.1 状态控制
(1)QES管理体系文件的状态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类,受控文件应注明发放编号和持有人,作废时及时收回或做上作废标识。

(2)非受控的QES管理体系文件在修订时不予修订,作废时不予收回。

6.3.2 编号和版本标识
QES管理体系文件应进行编号(编号规定按附录1),手册和程序文件应附有文件修改履历表(其格式见附录4)。版本标识由版本和修改码组成,如:A/0,其中大写英文字母“A”为版本,阿拉伯数字“0”为修改码。

6.4 文件编制、审查、批准
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查、批准按附录2的规定实施并保存证据;文件审查、批准人员应确保文件的内容是充分与适宜的。

6.5 文件的发放和回收
6.5.1 文件的发放
(1)文件发放部门确定文件发放范围,根据发放范围进行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2)当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文件使用人到文件发放部门更换文件,发放部门做好记录,新文件发放编号仍沿用原编号。

(3)当文件丢失时,由文件使用人提出申请,经文件发放部门核实批准后补发并做好记录。新文件使用新的发放编号,原发放编号作废。

6.5.2 文件的回收
(1)文件发放部门依据原文件发放记录收回原文件,通过电子媒体发放的文件,用新文件代替原有所有旧文件,回收后除归档的文件外统一由回收部门进行销毁并做好记录。

(2)当文件持有人调离岗位时,文件持有人所在单位必须及时回收其所使用文件并报文件发放部门,文件发放部门做好回收记录。

6.6 文件的复制
文件的复制应严格按受控文件进行标识和发放。复制的公文由厂办进行标识并记录。

6.7 文件的使用与保管
文件应清晰可辨、妥善保管。

6.8 文件的评审与修订
6.8.1 文件编制部门每年对所编制的文件进行一次评审,形成“控制/使用的有效文件清单”(其格式见附录3),确认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当文件不适用时应对文件进行及时修订。

6.8.2 文件使用者发现文件不适用时,可向文件编制部门提出修改要求,
由文件编制部门评审,必要时修订。

6.8.3 QES管理体系文件修改均由文件原编制部门按本程序规定实施。

6.8.4 文件修改方式包括:直接在原文上修改、换页、换版。

6.9 文件的归档
文件归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6.10 公文的管理
公文由厂办公室按《公文处理办法》(莱钢股份综字[2002]281号文)和《关于印发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的通知》(莱钢股份综字[2003]445号文)执行。

7 相关文件
(1)《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2)《公文处理办法》(莱钢股份综字[2002]281号);
(3)《电子公文处理办法》(莱钢股份综字[2002]395号);
(4)《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管理办法》(莱钢股份综字[2003]126号);
(5)《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EIP&OA办公自动化系统保密管理的通知》(莱钢股份综字[2004]224号)。

8 相关记录
(1)控制/使用的有效文件清单 R-BCQESP01-01
(2)棒材厂发文登记表R-BCQESP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