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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 把爱心送给每一个人,把保障带给千家万户。
长期缺席人员由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个险销售部组织管理。
长期缺席人员归属于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各独立团队。
第二章 资格及维持条件
资格认定:
资格认定有以下几个条件:
持有有效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证,并参加职前培训;
会议和培训出席天数一个季度内累计少于15天(含15天)将在下季度初自动纳入;
当月无故缺席超过十天以上的营销员,由各营业区每月5日前上报个险销售部。
长期缺席人员按基本法业务员系列人员的标准进行考核。
达到下述四项指标中的三项(其中第1项指标为必达指标, 签约时间在1年内的新人必须达成第1、3项):
1 .个人最近三个月累计 FYC 达到1Q;
2 .个人最近三个月综合持续率达到80%;
3 .个人最近三个月卡折式业务新单保费达到300元;
4 .过去连续三个月个人平均日常培训出席率达80%或以上。
未达标准者降为考降业务员,可给予一个季度宽限期晋升,考降业务员的首年佣金和续期佣金按标准佣金的80%发放。
业务员季度考核 FYC 为零者,解除代理合同。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一)依据合同约定取得代理手续费(佣金)。
(二)每月由推荐人或直接主管陪访不少于2次,但须提前与推荐人或直接主管预约。
(三)有权申请转换为营销团队专业人员。
义务: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本俱乐部章程,遵守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及相关附件。
(二)积极参加公司和团队举办的有关活动及培训,做到出席、出力、出心。须参加代理人资格证考试培训、职前培训、衔接教育培训以及每周至少参加一次其推荐人所属职场举办的晨会和二次晨会。
(三)若长期缺席人员不履行义务,本公司有权劝退或取消其资格或解除其营销员代码。
第四章待遇
业务员的首年佣金和续期佣金按标准佣金的90%发放,考降业务员的首年佣金和续期佣金按标准佣金的80%发放,不参加《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中的各项津贴以及奖励办法,不享受营销员保障制度及公司各项的推动奖励。
不参加《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中主管系列考核。
不参加投保《国寿销售精英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按入司不满一年营销员的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不予投保《国寿附加团体综合医疗保险》。
第五章会议及培训管理
培训制度
(一)完成岗前培训方可与公司签约,公司予以开通营销代码。
(二)持有代理人资格证的加盟者签约后一个月之内须参加衔接教育。
(三)长期缺席人员每周至少参加一次其推荐人所属职场举办的晨会和二次晨会,时间不少于1小时。
长期缺席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须经推荐人所属职场最高级主管审批,并上报个险经理室同意;并在培训班召开前两天提交《保险营销员培训未到申请表》。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亲自向公司申请的,可用电话等方式向其主管申请,并委托其主管填写《保险营销员培训未到申请表》,代为向公司申请。
长期缺席人员未按公司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会议和培训等活动,分为缺席、未准时出席和提前离场等情况,具体分类如下:
(一) 未经公司同意不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的视为缺席。
(二) 未准时到达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的视为未准时出席。
(三) 早于公司规定的会议、培训等活动结束时间离场的视为提前离场。
长期缺席人员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按公司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会议和培训等活动向公司汇报并沟通委托代理业务进展情况的,公司有权按以下标准降低其当月或下月代理手续费(佣金)给付标准。
(一)每缺席一次降低当月或下月代理手续费(佣金)20元;
(二)未准时出席一次降低当月或下月代理手续费(佣金)10元,未准时出席每二次按缺席一次计算;
(三)提前离场一次降低当月或下月代理手续费(佣金)10元,提前离场每二次按缺席一次计算。
缺席人员由于下列原因,将被取消或暂停营销员资格:
(一)不遵守本章程,没有特殊理由,一个月内连续四次不参加晨会和二次晨会的。
(二)主动要求终止保险代理合同。
第六章 组织归属关系
长期缺席人员与现有营销团队关系
(一)长期缺席人员与直接增员者存在管理关系。
(二)推荐人及主管按照管理办法可以享受委托报酬及相关奖励。
(三)长期缺席人员参与推荐人及主管的考核计算。
营销系列转换规定
如需进行营销系列转换,请于每个月5号之前提出书面申请,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团队最高主管签名确认下发转系列通知书签约
指纹考勤
(二)长期缺席人员由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个险销售部统一组织管理。若会员有意愿在所属营销团队发展组织,并遵守《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及相关保险法规等,经书面申请并获个险经理室审批后,恢复其营销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