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第一条 ××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 (以下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之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第二条 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第三条 乙方为本事业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第四条 本合约缔结同时,乙方应交付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万元(一概不退还)。第五条 乙方于签约后,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第六条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办理。第七条 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一)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二)甲方应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三)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乙方的业绩。 (四)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五)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第八条 乙方应遵守的约定事项: (一)应遵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的一切决议事项。 (二)每月至少应提拨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 (三)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达1万元以上。 (四)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五)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六)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