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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免除
(一)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因下列原因遭受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无明显盗窃痕迹的盗窃行为或窗外钩物行为;
2.门窗未锁而遭盗窃;
3.被保险人的雇佣人员、同住人员、寄宿人员的盗窃行为;
(二)便携式电脑、无线通讯工具遭受盗抢的损失,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三、被保险人义务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发生盗抢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如实报案,并同时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四、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报案后,从案发时起3个月后,被盗抢的保险标的仍未查获时,保险人方予以赔偿。
(二)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被保险人应将被盗抢保险标的的权益转让给保险人,破案追回的保险标的应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愿意收回被追回的保险标的,其已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保险标的的损毁部分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本附加险条款与所投保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所投保主险条款为准。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盗抢附加保险费率规章
一、基本费率
盗抢附加保险的年费率是1.5-5‰。
独立住宅费率在基本年费率基础上上浮10%。
二、费率说明以及保险费计算
盗抢附加保险的保险费=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标的对应的保险金额×附加保险费率
三、退保
退保时,保险费按短期费率计算。
短期费率(按年费率的百分比计算):
已承保月份
一个月
二个月
三个月
四个月
五个月
六个月
七个月
八个月
九个月
十个月
十一个月
十二个月
百分比(%)20
30
40
50
60
70
80
85
90
95
100
保险期间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
四、浮动范围
允许对费率进行上下浮动。上下浮动范围是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