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解读《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Contents 随着深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与空间难以为继的矛盾日益突出。《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 城市更新工作成为深圳挖掘建设用地潜力、拓展发展空间的必然选择 完善城市整体功能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 保持城市可持续发展 实现经济发展战略转型 实现社会发展战略转型 城市更新的定义 一种将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 1858年8月,在荷兰召开的第一次城市更新研讨会认为包括以下内容的城市建设活动都是城市更新: 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对于自己所居住的建筑物、周围的环境或出行、购物、娱乐及其他生活活动有各种不同的期望和不满 对于自己所居住的房屋的修理改造 对于街道、公园、绿地和不良住宅区等环境的改善有要求及早施行,以形成舒适的生活环境和美丽的市容抱有很大的希望《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 多元化的城市更新内涵 城市规划的形体规划 强调“利人原则”的人本思想 强调城市历史价值的保护 可持续发展等 以多方伙伴关系为取向、更加注重社区参与和社会公平 城市更新的方式 重建或再开发(redevelopment) 整建(rehabitation) 保留维护(conservation)《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 2004年以来,深圳开展城中村和工业区升级改造工作 现阶段的城中村、工业区升级改造面临了许多问题: 城市化过程中遗留的土地权属不清 城村混杂交错 覆盖面较为单一的改造政策无法有效地促进城市规划的实施 需要更具综合性、更注重城市品质和内涵提升的“城市更新”概念指导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等工作 。《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深圳市出台的城市更新有关的政策 《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 《关于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 》深府[2005]56号 《关于推进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6[257]号 《关于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深府[2006]258号 《关于开展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办[2007]159号 《关于开展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全面改造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办[2008]25号 《关于工业区升级改造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75号 《关于推进我市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项目的意见》深府办[2008]35号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旧工业区升级改造的工作方案》深府办[2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