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建章,守法经营,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条 员工共同制订公司制度,全体讨论通过后下发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条款,则依照法律法规执行并及时修订。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实行依法依规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员工做到德、能、勤、绩、廉。
第六条 遵守工作程序,各种业务、证件文书、统计结果和情况报告按规定程序报批;各类档案资料、台帐报表按统一模式分类保管,方便查找。
第七条 切实处理好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的关系;对来访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凡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重大情况及时逐级报告。
第八条 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与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深入一线,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有令必行,令行禁止;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第九条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障方针政策,提供规范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服务。
第十条 及时传递职业供求信息,开展求职、用工、派遣等职业指导和职业服务。推荐或组织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
第十一条 做好基础数据统计,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和数据。分析研究,及时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 坚持例会制,遵守各项制度,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否则将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经常性学习政策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办公安全规定
一、实行安全责任制,做好办公区域的防火、防盗、防灾工作,协助物业做好水电管理。
二、确定安全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严格电源管理,电器线路、用电器具和设备必须及时断电,严禁乱接乱拉临时线路,严防超负荷运行。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五、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定期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建立值班制度,每天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第十五条 车辆专人负责管理与调度,做到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 资产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一、事故的分类及处理:
1、责任事故:由于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或对设备维护保养不当、检修不良,责任心不强等人为原因造成的事故。
2、质量事故:由于设备设计、制度、安装不良造成的事故。
3、自然事故:由于雷击、洪水、地震、他方责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事故。
4、按设备事故的经济损失分:
①小型事故: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属人为事故的,视情节按30--100%赔偿损失。
②一般事故:一次事故造成直接损失金额1000元--20000元(含1000元),属人为所造成的,按30--50%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10—15%的处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③大型事故: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