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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使用、印刷、价值评估和保护等方面管理。
第二章 商标管理的目标及策略
第三条 商标管理的目标:
(一) 通过合理有效的商标管理、运用正确的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争创全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
(二) 利用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 商标管理策略
(一) 建立健全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
(二) 确保商标国内国际注册的及时性;
(三) 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
(四) 确保商标专用权的不可侵犯;
(五) 确保商标信誉的不断提升;
(六) 确保商标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三章 商标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知识产权部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一)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 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许可使用;
(三) 负责印刷前的商标标识物品样板的审核批准;
(四) 参与商标侵权(被侵权)及商标纠纷案的解决;
(五) 负责商标档案的建立健全;
(六) 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
(七) 负责商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商标知识的收集并在集团公司宣贯;
(八) 负责有关商标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一) 公司各部门有对商标管理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二) 办公室负责商标标识履行商标许可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
(三) 设计部门负责商标产品包装设计过程中商标的正确使用;
(四) 供应部负责商标标识的印制工作;
(五) 法务部负责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的保护工作。
第四章 商标注册相关事宜的管理
第七条 公司在项目开发时必须同时考虑新项目商标的使用,并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商标的审核周期提前向公司知识产权部申报注册。
第八条 商标国内申请注册程序
名称提出 →检索 →申请 →受理 →初审公告 →核准(时间约18个月)
(一) 提出名称
各相关部门、分公司书面提出拟用商标的名称、准备使用的产品或服务,并委托设计部门设计商标图案后交公司知识产权部。
(二) 检索
知识产权部接商标注册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商标代理机构提出名称检索,获得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申请部门(分公司)
(三) 注册申请
1.知识产权部和申请部门(分公司)根据名称检索结果作出是否注册商标的决定,对需要注册的文字、图形按要求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并提交十一份图样(图样尺寸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