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对采购部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
3考核标准
3.1完成生产所需原料的采购
3.1.1 因计划不周未能及时采购,造成生产迟延时扣1-5分。
3.1.2 未按采购流程采购时扣1-2分。
3.2采购物品质量合格
3.2.1未按质检部提供的标准采购时扣1-2分。
3.2.2采购物品出现一批次不合格扣1分。
3.2.3未填写抽检记录,扣1分。
3.3 建立供应商档案
3.3.1新开发的供应商资料三证不齐全,每缺少一证扣1分。
3.3.2未及时填写QS换证所需供应商档案,影响换证的,扣5分。
3.3.3老供应商证件过期,不及时索要新证的,扣1分。
3.3 制作采购订单,完成QS换证所需采购清单的填制
3.3.1订购当天和入库第二天没有录入的,迟录入一天口1分。
3.3.2出现一次数据错误扣1分。
3.5临时采购物资
3.5.1未按采购流程采购,扣2分。
3.5.2采购不及时,耽误生产时,迟一天扣1分。
3.6预测原料价格走势
3.6.1不能准确预测原料价格造成采购价格高于现行价格时扣2分。
3.6.2无预测记录扣1分。
3.7部门配合
3.7.1未配合好其他部门做好原材料采购,现有原料的替代工作,未及时协助做好产品改进时扣2分。
3.7.2未配合好财务部、物管部做好原料入帐时扣1-2分。
3.8与上级监督部门协调配合
未做好与上级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使公司受到不必要的损失时扣1-5分。
3.9员工考核
3.9.1考核不到位时扣2分。
3.9.2因考核不力,至使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时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