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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现代班组长安全管理培训教材PPT(78页).ppt

资料大小:607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PT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8/9/11(发布于北京)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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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安全法规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与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他要素的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责任: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的权利: (一)劳动合同保障权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载明有关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二)危险、有害因素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三)批评、检举、控告权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四)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 从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指挥、指令以及强令冒险作业等,有权拒绝执行。 (五)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的紧急避险权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从作业场所撤离。 (六)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权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七)获得符合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八)获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