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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规定和要求,因违背协议而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违约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按协议的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1.3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质量问题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有关诉讼将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1.4 本协议对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后生效;对其它附件的更改,甲方应及时书面提供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切换并在乙方签署后生效。
1.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1.6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重新签定协议,如果甲方取消乙方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或双方业务终止,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质量认定/检验
2.1 协议适用范围
2.1.1 本协议所指产品为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给甲方的注塑件(包括注塑夹具)/电镀件/镜片/组件等。
2.1.2 本协议所指产品质量要求可涵括产品的包装/防护要求在内的产品特性。
2.2 样品与图纸
2.2.1 乙方在接收到甲方托管的模具或接到甲方样品制作需求时,应及时安排样品制作,并将样品及相关测试报告提交甲方物控部确认。
2.2.2 乙方生产、检验所依据的样品与图纸以甲方文控室发出的受控样品与图纸为准(通过甲方物控部发至乙方)。当样品/图纸更新时,甲方及时发放新版样品/图纸,并从乙方处回收旧版样品/图纸。
2.2.3 乙方应设专人对甲方发放的受控样品/图纸进行管理,并建立管理台帐。甲方保留对乙方的样品/图纸管理随时稽核的权利,对乙方发生的样品/图纸损坏、遗失等情况按5.2条款进行处罚。
2.3 质量认定标准
2.3.1 本协议所指产品的检验标准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品质相关标准。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双方认可标准的要求。
2.3.2 在甲方未建立或提供标准给予乙方时,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认定为不合格品。或者乙方主动向甲方提供乙方的内部品质标准经由甲方确认并批准而应用.
2.4 检验方法与抽样
2.4.1 甲方按《来料(产品)检验作业指导书》之要求,使用GB2828-2003正常检验水准II级单次抽样检验计划,允收品质水准AQL:MAJ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