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析及预测庙14区块5口油井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由于污染物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3)对庙14区块5口油井开发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论证,并提出开发区域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对策与建议。
(4)通过本次评价为庙14区块5口油井的开发建设、生产、环境管理和环境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最大程度降低油田区块开发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使区块区域开发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1.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61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通知》;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17号文件《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批)的通知》;
(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107号文件《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6)吉林省环境保护局吉环文[2002]6号《关于我省合资合作油田开发环境保护问题的报告》(2002年2月8日);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93;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1.3评价标准
1.3.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对于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详见表1—1。
(2)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详见表1—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不足部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详见表1—3。
(3)噪声环境质量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1类标准,详见表1—4。
(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对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没有规定的石油类、硫化物、挥发酚等项目,拟采用油区外未受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