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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 围
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证件管理
内容
3.1公司证照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或者总裁办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建立证照管理责任制。
证照是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司经营许可的各类证照、证书、批文等。
3.3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各类经营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批文等等。
证照的使用
包括借用、复印及携证外出使用等。
4.1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4.2如需使用原件,则须总裁核准。
5证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人力资源总监或总裁办主任审核→总裁(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内归还证照保管人。
证照复印程序
6.1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人力资源总监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
6.2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人。
6.3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或者签写报送部门再复印无效字样。
证照保管登记
7.1证照保管人必须做出登记,每次使用必须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记录证件的使用时间、使用人、提交部门、用途及使用份数等。
7.2 未经公司批准而私自使用公司证照出现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等不良后果者,公司将追究其经济和刑事责任。
贵州巨方木业制造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