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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土河炭窑坪煤业公司机运工区奖罚制度(38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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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大土河炭窑坪煤业公司机运工区奖罚制度
机运区管理奖罚制度
根据公司相关文件精神指示,为了提高机运区职工的工作效率,改善职工的精神面貌,规范职工的行为举止,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奖罚细则,望全体职工能按章律已,严格执行。

一、机运区长岗位履职、劳动管理奖罚制度:
1、按时上班,准时参加调度生产会,不得迟到。若迟到,迟到一次给予50元的处罚。

2、出现影响全矿生产的机电事故,机运区长必须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修,组织不力造成生产延误1小时以上的,给予200元/次的处罚。

3、设备因保养不利,造成生产贻误超过1小时以上的,给予200元/次的处罚。

4、井下下放、安装大型机电设备、执行井下明火作业时,无安全措施的,机运区长负连带责任,发现一次,给予300元/次的处罚。

5、工作中,存在应急违章指挥,造成工人受伤事故的,除照价赔偿受伤工人医疗费外,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6、对机电运输系统存在的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造成事故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7、对全矿机电事故的抢险、调查、分析和处理徇私舞弊的,未认真落实四不放过原则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8、因设备“三率”不达标,造成机电事故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9、特殊工种未进行培训上岗造成机电事故的,给予500元的处罚。

10、对机运区各岗位职工渎职行为视而不见,因管理不到位致使影响生产的,机运区长负连带责任,给予200元的处罚。

二、机运井下运输副区长岗位履职、劳动管理奖罚制度:
1、按时上班,准时参加每日召开的机运区生产例会,不得迟到。否则,迟到一次给予50元的处罚。

2、在自已分管区域内,出现影响生产的机电事故,机运副区长必须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修,组织不利造成生产延误1小时以上的,给予300元/次的处罚。

3、未按设备检修计划进行定期检修,分管设备出现故障,造成停产,给予300元/h的处罚。

4、未按设备检修计划和使用状态提报所需材料计划,导至设备无法检修造成机电事故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5、井下大型设备安装、使用明火等作业,无安全措施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6、分管区域内,发现问题未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造成停产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7、分管区域内的设备标志牌、完好牌、包机责任牌、各种管理制度和管理牌板、工具、器材人为损坏、丢失的,分管副区长负连带责任,除照价赔偿外,给予100元/件的处罚。

8、分管区域内环境卫生差,各种记录填写不规范的,分管副区长负连带责任,给予100元/次的处罚。

9、井下电气设备接地不完好、失爆的,给予100元/台的处罚。

10、井下运输安全设施不完好,造成运输事故的,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

11、井下分管区域出现机电事故瞒报、不报的,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

12、分管区域内,质量标准化工作不达标的,给予200元/次的处罚。

13、工作中,存在违章指挥,造成工人受伤事故的,除照价赔偿受伤工人医疗费外,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14、工作中,不服从上级安排,随意安排工作,致使生产延误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15、分管区域内电气设备整定值未经电气技术人员核实负荷而私调后造成电气设备损坏的,分管副区长负连带责任,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16、井下各种安装、接线任务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否则,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17、洒后下井的,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

三、地面运行副区长岗位履职、劳动管理奖罚制度:
1、按时上班,准时参加每日召开的机运区生产例会,不得迟到。否则,迟到一次给予50元的处罚。

2、分管区域内,供电设施、大型机电设备未按检修计划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工作,造成停产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3、分管区域内质量标准化工作不达标,给予100元/次的处罚。

4、未按检修计划上报检修所需材料计划,使设备无法检修,造成停产的,给予500元/h的处罚。

5、地面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检修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给予100元/次的处罚。

6、分管区域内,发现问题未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造成停产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7、分管区域内的设备标志牌、完好牌、包机责任牌、各种管理制度和管理牌板、工具、器材人为损坏、丢失的,分管副区长负连带责任,除照价赔偿外,给予100元/件的处罚。

8、分管区域内环境卫生差,各种记录填写不规范的,分管副区长负连带责任,给予100元/次的处罚。

9、地面各车间电气设备接地不完好,给予100元/台的处罚。

10、地面运输安全设施不完好,造成运输事故的,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

11、各要害场所出现机电事故瞒报、不报的,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

12、工作中,存在违章指挥,造成工人受伤事故的,除照价赔偿受伤工人医疗费外,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13、工作中,不服从上级安排,随意安排工作,致使生产延误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14、分管区域内电气设备整定值未经电气技术人员核实负荷而私调后造成电气设备损坏的,分管副区长负连带责任,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四、机加工副区长岗位履职、劳动管理奖罚制度:
1、按时上班,准时参加每日召开的机运区生产例会,不得迟到。否则,迟到一次给予50元的处罚。

2、机加工件必须认真按图制作,不按图施工造成工程返工的,给予200元/次的处罚。

3、分管运输设备必须专人专开,不得乱人使用,否则,给予200元/次的处罚。

4、分管区域内,质量标准化工作不达标的,给予200元/次的处罚。

5、焊接大型设备工作中,必须有安全保护装置,因安全保护装置不全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的,除照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