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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员工的招聘、试用、录用、职务任免、调动、解聘、服务、考勤、交接、请假、培训、奖惩、辞工、薪资等事项均按本制度执行。
招 聘
本公司所需员工,均向社会、公司内部公开招聘。
本公司聘用高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健康适合于本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
新员工的聘用,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由用工部门填写用工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择优录用。
本公司下列员工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录用:
部门经理、主管、车间主任
必须具备良好学识、熟悉业务,具有管理经验、能力及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专业技术人员
中技以上文化,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具有3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特殊工种人员
须具备特殊工种上岗证,2年以上工作经验,如:电工、钳工、焊工、车工、铣工、司机等。
质检员
中技以上文化,2年以上机械、电子行业质检工作经验,熟悉质量检验流程及质量管理体系工作。
会计、统计
大专以上文化,熟悉财务帐务、帐物核算、统计管理,会计、统计专业毕业,电脑操作熟练。
仓管
高中以上文化,熟悉仓库管理流程,货物收发、入帐管理,2年以上五金仓、材料仓和成品仓工作经验。
试用及录用
新聘人员经试工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录用。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具有较强工作能力者可缩短试用时间。
第八条 试用期如员工的品德、能力、身体欠佳者,不适合本岗位的,可停止试用。(试工内员工提出辞工的,作为培训费用,不结算工资。)
第九条 员工录用前报到,办理下列手续:
填写员工登记表;
交免冠彩色一寸相片2张;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办理厂牌、考勤卡、饭卡、安排宿舍,(正试员工)发放厂服;
发放有关办公用品;
安排到用工部门报到。
职务任免
各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由总经理核定,依据人事考核结果评定;各部门人员由部门主管负责人填写人事异动表确认后,呈报总经理核定人事任免令。
职务任免核定后,由人力资源部公布,并办理报到及离职交接手续。
调动
第十二条 本公司因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及工作场所﹙岗位﹚,被调员工不得无故推委。
第十三条 各部门主管依其管辖内所有员工的能力、品德及人事考核评定结果,可填写人事异动表呈核人力资源部调派,力求人尽其才,人尽其事,相互配合。
第十四条奉调派员工接人事异动表后,办理相关交接手续,调派员工未到职前或离职后,其职务工作由其所属主管暂代理,直至新任人员到任。
解 聘
第十五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辞职”、“免职”、“解雇”三种。
第十六条本公司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未经批准或未办理离职手续的,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达3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停发薪资。
第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免职或解雇。
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据者;
挪用公款或侵占公司财务者;
在工作场所聚众赌博、打架、罢工影响工作秩序者;
违反国家刑法,被判刑、劳教者;
同年考核二次不合格者;
其它违反公司制度情节严重者。
服 务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制度,按章办事。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可阳奉阴违,如有意见应及时向上级领导陈述、反映,述明理由。
第二十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办理业务时,应有成本观念,爱护公司材物,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私自携带公司材物出公司。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擅自串岗、闲谈、阅读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或处理私事。
第二十三条在工作中,员工不得饮酒、打架、吵闹、吃食物、在禁烟区吸烟。
第二十四条在工作中不得会见亲朋好友,如确实有要事,应向主管请假十分钟为限。
考 勤
第二十五条公司作息时间安排:
1、工作时间:上午 ; 下午:﹙按季节另行通知﹚
2、星期日休息;
3、需要加班;由需加班部门填写﹙加班申请表﹚报部门主管总经理批准签字后,交人事部审核报财务部计发加班工资。
4、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按公司生产情况另行通知。
第二十六条 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并亲自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反者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双方各罚款50元。
第二十七条 考勤的办理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为迟到。迟到20分钟内的按1分钟扣罚1元;超过2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4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严肃处理。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早退的处罚,按迟到情形处理。
工作时间内,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岗位。离开岗位达20分钟内的,扣罚10元,离开岗位2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迟到、早退或离开岗位20分钟以上,或请假未经批准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一个月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者,给予开除处理。
一个月内无请假、无迟到、无早退、无离岗、无旷工的,获得当月全勤奖50元。(本条执行时间公司另行通知)
如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经主管证明上下班时间,忘打卡一次者,扣罚5元,忘打卡二次者扣罚10元,第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如考勤机因故障,不能正常打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签卡确认;
员工因公外出差,不能打卡时,填写出差单由部门主管签批准,主管级以上的由经理或上级签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勤,注明出差日期、时间,出差回来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消假后,正常打卡考勤。
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