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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赛资格、报名要求
1、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大中专学校,身体健康者,均可组队参赛。参赛队必须向组织单位上交参赛队员集体照一张,同时还应交每个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及人身保险凭证,否则不得参赛。
2、报名时,参赛队应报队名全称或简称,并不得在赛季中更换。
3、每支球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26人。
4、一名运动员不得代表两个或两个以上队参加比赛,违者将取消该队员其参赛资格。
5、在比赛时,队员发生碰撞受伤等,由参赛队自行负责。
6、各参赛队须提前半小时到达比赛现场,比赛时间迟到15分钟视为弃权(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判对方3:0胜出。
五、费用及联系人
1、报名费:每队1500元。
2、保证金:按照《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和《四川省足球比赛违纪比赛处罚规定》,参赛队报名时必须交纳“遵守纪律保证金”1000元。整个比赛期间无违纪,保证金如数退还;如有违纪问题,扣除应扣款(黄牌警告每张30元,红牌警告每张50元)后,余款如数退还;若比赛弃权,则不退还保证金。
3、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881198155,QQ群:185020748。
六、竞赛办法
1、根据参赛队的多少决定赛制。
2、比赛分成甲组、乙组两个不同组别进行。甲乙组分组:预赛采用单循环赛制,决赛采用交叉淘汰赛制。
3、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4、每场比赛可替换7名队员。运动员在比赛中所得的红、黄牌在整个比赛期间有效。一队员被罚一张红牌或两张黄牌自动停止下一场比赛(组委会追加处罚除外)。
5、积分和决定名次
(1)每场比赛80分钟,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80分钟成平局,直接罚点球决定胜负。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积分净胜球数进球总数抽签决定名次。
6、尊重裁判,对比赛中不服从裁判判决、罢赛,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七、服装要求
每个队员必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服装上要有号码且号码清楚。无号、重号不得参赛。同时要在报名表上填写各运动员球衣号;球衣上的广告标识不得大于球衣号码。参赛者必须着布面胶鞋或胶钉鞋(严禁皮面或合成革的钉鞋)参加比赛,队长袖标自备。
八、奖励
本次比赛(甲组、乙组)分别取前四名给予奖励,设最佳射手2名(甲乙各1名)。
九、裁判、仲裁
裁判长、裁判员由本次绵阳市足球协会选派。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组织单位对本规程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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