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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冀春能源集团薪酬(工资)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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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8/11(发布于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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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文件编号:HBJC-RZ-2013-001
河北冀春集团
薪酬管理制度
河北冀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日
河北冀春集团薪酬暂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集团及各子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集团经营管理水平和最大限度的创造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规定的薪酬类型包括年薪制、经营业绩提成薪资制、项目薪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提成制和协议工资制,除特别约定外,均为税前薪酬收入。

凡与集团及子公司签订有效劳动合同且在相关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工龄工资,每满一年累计100元,最高不超过300元。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及全体在职员工,并对各子公司薪酬方案制定具备指导性。

基本原则
公司长远发展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据实激励的原则。

坚持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组织管理
薪酬绩效考核委员会为集团薪酬福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职责包括:
审批薪酬福利管理政策、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方案,审批年度人工成本预算。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为集团薪酬日常管理机构,职责包括:
集团薪酬福利管理的政策拟定、提报、修订、实施指导与监督。

拟定集团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以及相关实施方案。

为各单位薪酬福利管理提供培训、指导及政策解释等支持。

财务管理中心为集团薪酬福利费用核定单位,主要负责审核各项人工成本预算及支出。

第二章 年薪制 集团中心正职及以上全体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

目标年薪序列 职务类别 目标年薪序列(万元) 总裁 16.0 19.2 22.4 26.4 30.4 35.0 39.6 44.2 49.4 54.8 60.0 65.8 副总裁、总裁助理 10.3 11.8 13.5 15.1 16.6 18.5 20.6 22.6 24.9 27.3 29.3 30.9 中心正职 6.9 7.7 8.6 9.5 10.4 11.4 12.5 13.5 14.7 15.9 17.1 18.2 年薪制结构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工龄工资。

年薪构成及比例如下所示: 职务类别 目标年薪构成及所占比例 总裁 目标年薪(100%)=基本年薪(60%)+绩效年薪(40%) 副总裁、总裁助理 目标年薪(100%)=基本年薪(70%)+绩效年薪(30%) 中心正职 目标年薪(100%)=基本年薪(80%)+绩效年薪(20%) 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根据管理者的岗位、职务按月平均支付,包括基本月薪和绩效月薪,其结构为:
职务类别
基本年薪构成及比例关系
总裁
当月月薪=个人基本年薪/12*(60%+40%*个人月度绩效成绩)
基本月薪基数=基本年薪/12*60%
绩效月薪基数=基本年薪/12*40%
副总裁、总裁助理
当月月薪=个人基本年薪/12*(70%+30%*个人月度绩效成绩)
基本月薪基数=基本年薪/12*70%
绩效月薪基数=基本年薪/12*30%
中心正职
当月月薪=个人基本年薪/12*(80%+20%*个人月度绩效成绩)
基本月薪基数=基本年薪/12*80%
绩效月薪基数=基本年薪/12*20%
绩效月薪按照绩效考核制度要求进行考核后连同基本月薪按月兑现发放。

绩效年薪
是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效果,通过绩效考核向管理者支付的绩效报酬,当年绩效年薪于次年1月份兑现发放。

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基数*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年度绩效考核系数按照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年薪制管理
管理者当年自试用期满到年底连续工作不足半年的,自转正之日起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并结合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计发年薪。

管理者遇到任期结束、退休、岗位调离、辞职、辞退等情况时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进行离任审计。对任期结束和退休的员工,其绩效年薪按实际工作月数发放。对岗位调离的管理者,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实行分段核算。对辞职和被辞退管理者,自离职批准之日起不享受当月及后续绩效月薪和当年绩效年薪。

管理者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虚领年薪的,或因管理者的个人行为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的,集团将自其尚未领取的年薪中扣发相应金额用于弥补损失,并根据损失严重程度扣发至零为限。对造成特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管理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三章 经营业绩提成薪资制
利润提成薪资制适用于正常运转且已经取得经济效益的下属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利润提成工资制薪资结构为:岗位工资+年终奖励,其中岗位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绩效月薪+工龄工资,其结构及构成比例如下所示:
职务类别
基本年薪构成及比例关系
总经理
当月月薪=岗位工资*(70%+30%*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基本工资基数=岗位工资*70%
绩效月薪基数=岗位工资*30%
副总、总助
当月月薪=岗位工资*(80%+20%*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基本工资基数=岗位工资*80%
绩效月薪基数=岗位工资*20%
说明:岗位工资参照集团岗位工资等级工资分布相应标准执行。

年终奖励按照集团内部激励管理办法利润分享计划相关要求执行。

管理要求
员工当年自试用期满到当年年底连续工作不足半年的,自转正之日起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并结合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计发年薪。

年终奖励与集团内部激励管理办法中利润分享计划激励为同一激励属性,员工不能兼得。

其余按照集团内部激励管理办法年度激励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章 项目薪资制
项目薪资制适用于集团房地产、矿业等以项目建设为运营特点,或处于项目规划、筹备、建设等阶段的各下属子公司班子成员。

项目工资制结构为:目标年薪+项目提成奖励+工龄工资。

目标年薪
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其构成比例为目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