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下载文档 |
2、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政策、相关的法律、法规。
3、负责指导督办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矿井的前期工作,包括:探矿权、采矿权、项目的立项、地质勘探、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的取得。
4、负责能源公司煤炭生产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制定重大技术创新方向和发展目标,并督导落实。负责督促和指导各子公司煤炭生产中长期规划的编制。
5、负责组织能源公司重大技术方案的审查工作,包括:矿区整体规划、矿井煤炭生产中长期规划(矿井3~5年规划)、矿井开拓延深设计、生产系统改造和优化、采区布置方案、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
6、负责能源公司生产技术管理体系的建设。组织制定、完善能源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制度、重大技术决策的原则和程序。
7、负责能源公司生产调度工作,严格按照《能源公司调度工作规范》,协调解决各子公司在安全、生产、基建等方面的关键问题。对各子公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和相关资料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相关信息。
8、参与能源公司各子公司大型设备选型、调配工作;参与设备招投标和子公司设备的处置工作。
9、负责对能源公司储量进行管理,对各子公司地测防治水及“三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组织编制能源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
10、组织编制能源公司“一通三防”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对各子公司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1、组织编制能源公司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参与审查各子公司安技措工作计划和维简计划。
1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关键技术攻关,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组织技术交流,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13、负责能源公司科技项目的立项、验收、鉴定评审及上报工作。
14、监督检查各子公司生产和技术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15、负责审查各子公司年度重点工程计划,对重点工程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6、编制各子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煤质指标计划。
17、组织编制能源公司环保节能减排计划,对各子公司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