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政府和地方有关法令外,皆依本规则办理。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佣的男女从业人员而言。
招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招聘的具体工作,由总经办统一负责,用人部门积极配合。
第三条:各部门经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机构设置,拟定公司各部门岗位编制和员工(基本技能要求)补充调整计划,经公司总经办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四条:各部门计划编制外及工作急需人员,由用人部门向总经办人员递交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也可临时安排补充、招聘。
第五条: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任人唯贤,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德才兼备,合法招聘,身份不明者不招,体检不合格者不招,弄虚作假者不招。
三、各级领导的亲属和普通员工的直系亲属一视同仁。
第六条:招聘程序:
一、用人部门提出人员补充计划和岗位素质要求,交总经办批准,汇总。
二、总经办组织力量(必要时要求用人部门派人参与)选择招聘方式、办理招聘手续,落实报名、洽谈、面试、考核等具体工作。
四、总经办负责面试、考核基本面(学历、工作经历、知识结构、经验和能力、现实表现、事业心和责任感等)的分类筛选,确定名单,提供给用人部门。
五、用人部门领导或负责人对基本面合格应试者面试,必要时成立考核小组面试考核;确定其专业水平、能力及经验。
六、体检,由应聘者本人到指定医院体检(一个月内已检表有效);
七、综合考核筛选情况,确定予选人员名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录用,并确定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工资待遇。
八、总经办根据公司领导审定结果,通知录用人员到公司报到,并办理人员录用手续,签定相关协议。试用期工资待遇由总经办负责书面通知财务。
第七条:试用期考核:
新员工试用期1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3~6个月,在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应经常注意指导与考核,总经办负责收集各方面考核意见,并不定期抽查考核。试用期满后,由用人部门填报<<员工考核意见表,人事填报《员工转正表》,对新员工提出综合考核意见,交总经办审批,人事部存档。
第八条:转正定级:
新员工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总经办考核合格,并在新员工考核意见表上签署意见,报经公司总经办审定后正式聘用,并确定职务等级和工资待遇,由总经办负责书面通知财务部。
第九条:淘汰处理: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也无法调整岗位者,由用人部门提出初步意见,由总经办核实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及早辞退。由总经办开具人事通知单,并负责安排办理清理移交等有关手续。
第十条:新员工在试用期间被淘汰,只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总办人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章员工聘用流程
一、招聘
1、推荐
2、网络
3、报纸
二、选用
1、初试:招聘登记表
2、复试:
3、试用期(1-3个月)
员工入职表
个人简历
试用协议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学位复印件
三、用人(一年、二年)
转正报告
竞业协议
劳动协议
入职须知
岗位职责
三险办理
保密协议
培训计划
培训协议
四、留用(三年)
晋级报告
期权协议
录用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先行试用1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3~6个,期满考核合格,担保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得正式雇佣,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试用人员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新进人员免费试用7天,不满7天者不发工资,特殊情况除外。
新员工于报到时,应向财务部交验下列表件: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复印件。
本市户口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担保书(外地户口者)。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新员工入职登记表(包括父母详细地址及电话)。
录指纹;发工牌。
办工资存折(卡)。
证件齐全后由财务发给“报到证”。持“报到证”到各部门报到上岗。
第五章 担保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担保手续。
第二条.保人的资格必须是具有独立经济能力,有本市户籍或在深圳有社保的成年公民
第三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能担任担保人。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担保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
1.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2.亏欠公款、公物者。
3.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务者。
第五条.担保人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本公司,等被担保人员找到担保人,办妥新担保手续后才能解除担保责任。
第六条.担保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被担保应立刻通知本公司更换担保人:
担保人死亡或犯罪者。
担保人被宣告破产者。
担保人的财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担保者。
第七条.被担保人离职二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情况,即向本人发还担保书。
第六章三联科技人员招聘成长流程图
(2012-1)
第七章 三联科技员工成长图
2012-1-1
第八章 三联科技组织结构图
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