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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归口分级管理模式,归口是指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的验收、内部调拨、报废鉴定、处置等有关事项归口到煤炭集团机电设备中心;分级是指实行二级单位和部门领导下的归口分级管理模式,各矿、二级单位及部门的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所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第一负责人,并逐级类推。对本部门所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规范使用、保管、完整性负责。各矿、二级生产单位和部门是固定资产实物量的管理归口部门,应按分管的固定资产实物量进行全程、按明细分类管理。
3、各矿、二级生产单位和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必须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依据上级财务固定资产明细台账,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单位的固定资产台账,必须做到账账相符。
4、各矿、二级生产单位必须建立相应设备台账和设备资料卡片。
5、各矿、二级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已标识的关键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设备说明书、验收单、移交使用单、合格证、煤安证、安全操作规程、附件技术资料、开箱清单、大、中、小修记录、润滑周期表以及润滑记录等详细内容。
6、集团财务处对固定资产根据其运行条件、环境、设备运转率等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并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工作负责管理。
7、固定资产是集团公司财产,不经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各矿、各二级单位及部门无权私自报废、拆散、赠送、转让、改变和降低设备的工作性能,否则按集团公司制度处理。
8、每年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帐物至少核对一次,组织部门为集团财务处,参与部门有: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机电设备中心、生产技术处、综合处。
9、每月应对各矿及二级生产单位的二级台账和财务账进行核对,同时更新账务,做到账账相符,组织部门为集团机电设备中心,参与部门为集团财务处、资产使用单位。
第一节固定资产标准
1、机器设备
(1)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2)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3)能够独立使用的成品机械设备
2、使用周期在一年以上永久性巷道内的轨道和管道工程类材料。
3、使用周期在一年以上,规格在6mm2以上永久性巷道内铺设的电缆。
4、价值在50000元以上,使用周期在一年以上的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和安全检测项目。
第二节固定资产前期管理制度
1、大型综采、综掘设备、运输设备以及专用车辆等,由集团公司总体计划,并在控股集团年综合计划中上报。
2、日常生产使用的机器设备计划由各矿、各二级生产单位、各部门填写《设备、材料采购申请表》上报机电设备中心,由机电设备中心组织进行审核、调研,并和生产使用单位一起编写设备技术条件书,大型设备的技术条件书由集团总工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编制并确认。
3、永久性巷道内使用的轨道、管道和电缆材料计划由各矿填写《材料采购申请表》上报机电设备中心,并一同上报由矿总工编制集团总工签字认可的巷内、轨道、管道和电缆配置图,由集团机电设备中心负责审核。
4、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采购申请表》中必须有“固定资产”明确标识。
5、《采购申请表》在机电中心,申请单位均应有备份。
支持性表格有:《大型设备采购申请单》、《设备、材料采购申请表》、《设备采购申请表》。
第三节固定资产验收、出库
1、机器设备的到货验收归口到物资采购中心负责,参与部门有使用单位、机电设备中心、生产技术处。
验收内容有:外观验收(1)设备铭牌:名称、规格、型号及附件符合合同要求。(2)设备及附件完好齐全无损坏,数量与装箱单相符,质量验收依据设备出厂试验报告和到货交接实验报告为准,技术资料验收,资料数量按合同交收,内容、设备及附件的说明书、出厂实验报告、合格证、煤安证、图纸、保修单和设备装箱清单,验收时要填写《设备验收单》,如使用单位直接接受使用的,采购中心凭《采购申请单》和合格《领料单》办理实物出库,同时填写《设备验收单》。
2、备用固定资产设备的管理归物资采购中心,负责备用设备的存放保管、建账、技术资料管理等,备用设备由保管办理《设备验收单》。
3、备用设备的领用出库:使用单位领用备用设备出库由机电中心进行审批,使用单位必须在执行审批手续后凭审批单领用设备,备用设备出库交接双方对设备及附件并带技术资料等齐全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4、对入库的备用设备必须严格保管,对无库房露天保管的设备应用苫布盖好,并注意防盗及零部件丢失。
5、备用设备拆件管理办法执行集团《关于设备拆件管理办法》(见鄂煤设字【2010】12号文件)。
5.1备件的领用要由领用单位向设备中心和采购中心书面申请(申请须有矿长、机电矿长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办理领用手续。设备一经出库,即成为领用单位的财产。如遇节假日可先电话请示设备中心和采购中心负责人同意后领用,上班后立即补办书面领用手续。
5.2凡是煤矿生产承包单位、西达、西盛从中心库房所领用物资,一律执行中心库房入库价格,不再收取管理费用,同时由集团财务处开票结算。
5.3集团中心库房3%的赠品,按中心库房统计价格50%进行出库,同时由集团财务处开票结算。
5.4设备使用单位从中心库领用的大型设备,原则上不允许拆套;对于一些非关键设备配件,如需拆套,必需经设备中心和采购中心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拆套的配件,偿还时必须保证是原厂新件,经设备中心验证后,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装配好,并保留三个月的试用期。
5.5设备使用单位已经购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