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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东湖龙城房地产项目营销报告(145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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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7/9(发布于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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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市场研究分析与总结
国八条落实,保障性住房量升;2011打击二套房
一、政策篇
一、全国房地产政策分析
2010年以来相关房地产政策一览:
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整治房地产用地的专项文件——《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国19条”。通知要求:各地当年的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从今年4月1日起,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房地产用地开工、竣工申报制度。开发商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各地应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核验。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土地出让时,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重点政策条款解析:
1、土地政策
《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策解读:该通知旨在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倾向于保障性住房及中小户型的开发建设,并通过申报制度,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土地出让新的付款方式提高了拿地的门槛,旨在避免开发商盲目争夺“地王”,并逐渐淘汰实力不济的小开发商。

3月22日,国土部召开国土资源系统视频电话会议,再次强调要加强房地产供应和监管。首次提出要制定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用地计划公布前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并且还将在部分城市开展试点,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

政策解读: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提升到新的高度,期望通过此途径平抑房价过快上涨;同时提出了土地出让制度的新尝试,避免土地财政推高房价。但这两项措施在短期内对市场的影响较小。

《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改革土地出让制度
4月19日出台的“国十条”规定:各地要及时制定并公布以住房为主的供地计划,并切实落实。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依法加快处置闲置用地,收回的闲置土地优先用于普通住宅建设。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土地出让方式,抑制住宅地价非理性上涨。

政策解读:该通知将3月22日的国土部会议精神上升到法律文件的高度,通过居住用地的增加,加大商品房市场供应量;并通过探索新的土地让方式,抑制地价的非理性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