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倡导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实施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
理科学的公司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产生了难以对公司高层人员有效激励与约束
的管理问题。本文以典型的国有企业—德州大陆架公司为例,探讨公司制企业
如何对公司高层人员实施有效地激励与约束,发挥高层人员的积极性,从而使公
司与高层人员实现“双赢”。
大陆架公司当前实施的是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即工
程院以出资者的身份出现,而大陆架公司高层人员则作为代理者身份出现,这样
在大陆架公司内部就产生了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当所有者与
经营者因目标不一致而产生利益冲突时,经营者就会损害所有者的利益而追求自
身的利益,便产生了代理问题。为有效规范大陆架公司高层人员的委托代理问题,
避免公司高层人员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实现公司与高层人员的协调
发展,函需建立适应企业特点的高层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
本文从委托一代理制出发,首先通过对目标责任书与考核指标体系的分析,了
解大陆架公司高层人员的激励与约束现状,并进一步通过系统的深度访谈分析大
陆架公司在高层人员激励与约束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作者针对存在的问题探
索了大陆架公司在未来高层人员激励上所应实施的措施,重点介绍了完善年薪制、
竞聘任期制、考核制度、外部监督及精神激励等措施。因而,本文的研究成果不
仅完善了大陆架公司高层人员激励与约束制度,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并完善
了中国国有企业高层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学者进一步深入研究国企高层人员
激励约束措施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委托一代理理论;激励机制;高层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