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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范围:全厂员工,如本规章之适用发生疑义时,由劳资双方会议研商,如仍无法解决时,报请总经理裁决。
3.公司理念:教育观念、人格养成、诚实信用
4.公司文化:敬业精业、勇于担当、承袭相授
5.经营目标:问题改善、落实制度、永续经营
6.厂训:忠—是处事的态度
恕—是待人的修养
诚—是修德的根本
勤—是立业的基础
第一章服务原则
凡本公司员工,皆应遵守以下条款:
应忠勤职守,遵守本公司一切之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管理,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各级主管人员对下属应亲切诱导,谆谆教诲。
对内应认真工作、减少损耗、提高质量、增加生产,对外应保守义务/技术及职务上之机密。
对于公物不行浪费、故意损毁、私自调换或擅自使用,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对于职务及公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将不受此条件所限。
应公私分明、相互尊重人格、诚恳相处、齐心协力共同配合,达成生产经营目的。
除办理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未经许可,不得兼营与本公司有关业务及利用上班时间兼营他业。
不得翻阅不属于自己掌管的文件、函电、账簿、表册,并不得以之示人。
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凶器、摄影机、易燃易爆及与生产、工作无关之物品进入工厂或宿舍。
10.经常保持工作场地整齐有序,不得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倒水或乱扔杂物,搞好厂区环境卫生及爱护厂区绿化环境。
11.公司因工作及生产需要,特指定员工从事其它项目之作,被调派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12.应团结合作、严禁打架骂人,在绝对服从的前提下,可提出自己不同的见解,禁止消极怠工或闹事。
13.应言行笃实、操守廉洁、生活严谨而不失活泼、摒除不良行为,以确保公司信誉。
14.会客不得私带亲友进入工厂参观或住宿,亦不得擅携公物出厂。
15.对于本公司各项工作或业务之改善,建议上级研办。
16.对于本公司之各项调查表,均应据实填报,不得填写假数据。
17.下班后(包括中午休息时间),非公务不得再进入工厂生产场所。
第二章 任用与调遣
任用权限: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曾被本公司开除、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或离职者再次进本公司未经公司上级领导批准;
经通缉有案者;
曾犯刑事案件、盗窃前科或其它案件,经判决拘役以上罪者;
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恶疾者;
有侵吞公款者;
吸食毒品者;
身体衰弱不堪或视力低弱经校正仍不能正常工作者;
未满十八周岁之年轻人;
前来应征的人员,必须出具真实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技术等级证明及其它职称证明,经人事验证无误后,方可进入厂区进行理论知识测试,测试合格、方给予填写《新进人员履历表》,由人事专人通知用人单位主管面试,经用人单位主管甄选,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雇用。
新进人员接到通知之日期、地点准时报到,报到当日必须接受人事的厂纪厂规培训。
职前训练:新进人员受雇后,应接受部门职前训练,训练考核未达标者,得依本章第5.0条款规定办理。
试工期:本公司雇用之员工,除特殊情形核准免试外,其它应一律接受10天培训试工期之考核,经部门班组长、主管考核未达标者,应无条件接受实时解雇,并不得提出异议(在培训期内,不管任何原因离职,公司均不支付薪资)。
新进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于试用期满前,得随时通知停止试用;
1).试用成绩不合格者。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不求改进者。
3).其它不适用者。
调遣:本公司基于业务或为员工适才适用,以及为员工培训多项技术工作之专长,以达人与事相互配合,公司将有关员工进行适当调遣,被调遣者不得借故推诿。
奉调的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和部门办妥离任移交及新任手续。
第三章 戴厂牌/着工服/外宿规定
第一节:佩戴厂牌规定
新入职试工期员工,公司仅发给临时厂牌和饭卡,经试工期评估考核合格后,由人事把临时厂牌更换为本公司正式厂牌。
厂牌均得佩戴于左胸前(正面朝外),办公室人员及组长级以上干部允许使用吊带挂于胸前.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在工作时间或进出厂门均得按规定佩戴厂牌。
3厂牌、饭卡请妥善保管,遗失厂牌按补办规定执行扣款20元工本费,遗失饭卡按规定补办扣款5元工本费,离职时费用不予退回,人为损坏或模糊不清换领新厂牌和饭卡执行扣款5元,厂牌或饭卡如获发给满一年后可以免费换新,满二年后再免费换新,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