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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规范本公司财务核算工作,依据财政部财会[2006]3 号《会计准
则》、《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要求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发生资金筹集和使用,资产运行、增加或减
少,收入、成本、费用的发生,都应该接受财务核算制度的监控,以保证公司财产的安
全,提高经营效益和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公司应强化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一是完善原始记录;二是健全计量验收
工作;三是加强定额管理;四是做好财产清查盘点工作;五是建立授权审批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除本公司外,同时适用于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及各经销点等单位。
第五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报主管财政、税务机关备案。本制度的具体执行
负责人由董事会授权。
二、年度财务预算
第一条、公司在每一年度末,根据当年生产、技术、销售、物资供应、市场动态等
经营情况和投资计划,由董事会制订公司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执行。
第二条、在制订年度预算方案时,各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都应负责提供上年预算实
际完成情况和次年生产、经营预测情况。
第三条、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内容主要包括:年度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