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新卡折实务介绍 目录 4 其他事宜 3 1、自 2010年7月 1日起,全省各市分公司必须按照省分公司下发的14款新卡折组合进行销售,同时停止销售所有现行省颁及自颁卡折保单。 2、省分公司根据总公司的要求,重新制作了卡折样张。为便于区分,我们根据卡折投保单单证号码(投保单联右上角的16位号码)中的批次号(单证号码的7-8位),分别将此次样张调整前、后印刷的卡折投保单定义为“10版”和“11版”卡折投保单。 3、省公司要求各市分公司先使用“10版”卡折投保单,库存使用完后再使用新下发的“11版’卡折投保单。 样张的调整和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