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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班过程中,道路上有石块、废渣等杂物应及时交给铲车驾驶员清理;轮胎有石块卡住应及时清出,违者处罚责任人20元。
3.厂内车辆为生产服务,在当班过程中的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将钥匙交给非操作人员,有事应请同种岗位人员代班,违者处罚50元/次。
4.因操作不当(如野蛮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视事故的轻重而给以相应的处罚。
5.未经请假而无故不上班的,处以100元/次的奉。
6.迟到、早退的处以20元/次的奉。
7.每星期三,各车辆当班人应对车辆进行养车,即打黄油、洗车等,违者处罚50元/次。
8.违反工厂其他相关规定的,作相应的处罚。
企业内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永诚[2007]08号 2007年4月5日
为了加强驾驶员责任心,保证车辆完好正常运行,提高主人翁意识,特定以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驾驶员安全岗位规定
1.当班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对车辆不检查、交班不清楚、不交班和不填写当班交接记录的,接班人发现上一班存在问题,则对当班人奉20元。
2.当班过程中,道路上有石块、废渣等杂物应及时交给铲车驾驶员清理;轮胎有石块卡住应及时清出,违者处罚责任人20元。
3.厂内车辆为生产服务,在当班过程中的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将钥匙交给非操作人员,有事应请同种岗位人员代班,违者处罚50元/次。
4.因操作不当(如野蛮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视事故的轻重而给以相应的处罚。
5.未经请假而无故不上班的,处以100元/次的奉。
6.迟到、早退的处以20元/次的奉。
7.每星期三,各车辆当班人应对车辆进行养车,即打黄油、洗车等,违者处罚50元/次。
8.违反工厂其他相关规定的,作相应的处罚。
二.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检查压力温度以及密度件的(外)泄漏情况。
2.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呜号再起步。
3.车辆起步后应由慢渐快地平稳行使。
4.改变行驶方向时,应待车辆停稳后,方可操纵变速杆,下坡前应注意制动是否可靠。
5.各种车辆必须做到三检、即出车检、运行检、收车检。
6.铲车运输物料时,车速应控制在4公里/h以内,动作缓和以减轻物料对铲车及货车的冲撞。
7.货车在厂区运行,车速应控制在10公里/h以内,举斗时应注意人、车安全,预防车辆倾翻。
8.各种车辆在运行时,除特殊情况外,严禁使用紧急刹车。
9.叉车在运行过程中应注意起吊及周围物件,行人,车辆的安全。
10.各车辆中途停车时、应注意停车环境,待车安全停放支好轮胎后方可离开。
附:车辆交接班记录
球团矿加工单价
永诚[2007]29号
根据工厂实际情况2007年8月22日会议决定,现对球团矿加工的有关情况规定如下:
1.负责除灰并加工成球团矿堆放到指定的位置。
2.负责除尘设备的布袋更换等一般日常工作。
3.加工结算数量按过磅单开具的实际数量为准。
4.加工单价:完成以上工作按30元/吨结算,每月结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