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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方正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费用开支的管理,本着节约开支、提高效益、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的原则,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费用预算
第三条 年度费用预算
一、财务部根据公司的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年度费用预算,各部门根据下达的指标编制部门费用预算,经总办会审批后,下发执行。
二、年度费用预算是安排日常工作、编制月度费用预算的依据,是制定个人费用额度的依据,也是审核控制各部门费用的依据。
第四条 部门费用预算
一、各职能部门和各项目所属部门将本部门费用总额控制在年度费用预算内,未经总办会批准不得突破。
二、各部门根据年度预算制定本部门月度费用预算,每月费用支出须控制在预算额度内,当月节约可以累计到下月使用,但总体上应遵循实际累计支出不超出总预算的原则。
借款和费用报销的流程及权限
第五条 办理费用借款和费用报销的流程
借款与报销流程
借款流程报销流程
未通过 未通过
通过通过
未通过未通过
通
通过 通过
未通过未通过
通过通过
未通过
说明:
《付款申请单》一式三联。借款人填写好《付款申请单》经审批后拿到财务部借款,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借款人将第三联(经办人冲账联)带走保存,其他两联财务部留存做账。当借款人在取得发票报销时需持第三联到财务部核销其借款。借款人若丢失经办人冲账联,则财务部不予核销其借款。
第六条主管人员审批权限
一、权限及范围
审批规定
主管人员
审批金额
审批范围
院长
所有借款
所有借款或费用;本人费用由财务部审核。
二、审批流程图
附注:一次性借款5000元以上的需要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5万以上的大额支付需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另外,财务部将每月通知欠款人员未还清欠款情况,根据“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经办人员应先还清以前借款,才能办理新的借款。无特殊情况尚未归还的,财务部不予办理借款。
三、特殊事项审批规定:
1、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非会务费项下支出)原则上应提前申请,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
2、礼品费
礼品费应提前申请,填写《礼品购置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购置礼品。
3、会务费
会务费应提前申请,填写《会务费支付申请表》,会务费无论金额大小均需经院长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
4、专家论证、咨询等劳务费
对于专家论证、咨询等劳务费,均需按照本规定第四十条。
第七条院长的日常费用由财务部审核并按制定要求范围予以报帐,涉及大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