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公司年薪制实施方案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二零零四年八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基本年薪 2第三章 效益年薪 3第四章 长期激励收入 4第五章 考核程序 5第六章 年薪的支付与管理 5第七章 风险基金管理 6第八章 附则 7附件1:基本年薪实施细则 8附件2:效益年薪实施细则 11附件3:长期激励收入实施细则 22附件4:考核实施细则 24第一章 总则为了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特制订本方案。年薪制是指主要以企业的年度经营业绩和任期经营业绩确定经营者年薪的分配激励制度。本方案中的经营者年薪由三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长期激励收入。本方案是用于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华鲁控股”)所属的全资企业,具体实施年薪制的企业由本公司董事会(简称“董事会”)决定。本方案的实施对象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下称“经营者”),具体实施对象由本公司董事会确定。确定经营者年薪的基本原则报酬与业绩挂钩的原则。经营者的年薪收入和经营业绩相联系,取得业绩越好年薪越高。风险报酬原则。经营者的年薪收入与其承担的风险相联系,承担的风险越大年薪越高。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本年薪制方案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为基本宗旨,尽可能公开、公平和准确地确定经营者的年薪。规范化原则。实施年薪制的主要目的是将经营者的年薪收入规范化、制度化,取缔隐性收入。综合激励原则。固定收入与风险报酬、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第二章 基本年薪基本年薪的确定主要以企业经济规模和效益为基础,同时兼顾经营难度。基本年薪的核定公式如下:基本年薪=基本年薪基数×企业级别系数×区域调节系数其中,基本年薪基数根据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基本年薪确定。经营者基本年薪由本公司每年核定一次,核定办法详见“附件1:基本年薪实施细则。”企业的级别系数根据级别得分分七级确定,对应关系见表1。表1 企业级别得分与级别系数对应表企业级别级别得分级别系数1得分≥9501.22850≤得分<9501.153600≤得分<8501.104400≤得分<6001.055200≤得分<4001.006100≤得分<2000.957得分<1000.9注:企业级别最高得分为1000分,各项指标的名称、权重及得分见“附件1:基本年薪实施细则”。企业级别得分根据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等4项指标综合计算。经营者新接任的企业若由董事会认定为经营难度大的企业,经董事会批准其级别系数可酌情给予适当提升;一旦企业进入正常经营期,企业级别则按规定计算。企业的区域调节系数根据企业所在区域确定,对应关系如下表:表2 区域调节系数对应表区域区域调节系数省内1省外1.05香港、澳门1.15台湾、国外1.3第三章 效益年薪经营者效益年薪主要通过考核企业经营者的业绩来确定,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挂钩。当应计经营性净资产增值额(定义见附件2表2)为正值时,效益年薪公式如下:效益年薪=效益年薪基数×调节系数×综合评价系数效益年薪的具体核定办法见“附件2:效益年薪实施细则”。当应计经营性资产增值额为负值的企业,则应计算挂账效益年薪,其计算公式如下:挂账效益年薪=(挂账效益年薪基数/综合评价系数)×折扣评价系数其中,挂账效益年薪基数按应计经营性净资产增值额的绝对值,参照第二十条的计算方法确定,在试行期间折扣系数为0.3,需要变更时由董事会决定。效益年薪基数按照应计经营性净资产增值额的八级超额累退法计算。计算公式: 效益年薪基数=∑(Ai×Bi)其中,Ai、Bi的对应关系见附件2(表1)。效益年薪调节系数的计算公式如下:当调整后净资产收益率≥5%时,调节系数=增值目标完成数+10×(调整后净资产收益率-5%),但调节系数不超2.0。当调整后资产收益率<5%时,调节系数=增值目标完成系数+5×(调整后净资产收益率-5%),但调节系数不小于0。上面两条中的增值目标完成系数和调整后净资产收益率计算方法见附件2。效益年薪综合评价系数根据四类指标(财务效益状况、发展能力状况、资产运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状况指标)确定,其计算公司如下:综合评价系数=∑各考核指标的评价系数其中,考核指标评价系数=指标权重×(指标实际完成值/目标值),各参考指标及评价系数具体计算见附件2(表3)。挂账效益年薪应从以后年度的效益年薪中抵补。若企业连续3年出现挂账年薪,董事会可解聘经营者职务或采取其它措施。经营者离任时的挂账效益年薪的具体处理办法见“附件4:考核实施细则”。第四章 长期激励收入对任期年限3年以上(含3年)的经营者实施长期激励收入制度。长期激励收入制度的设立是为了防止经营者的短期行为,鼓励经营者不断创新,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促进企业良性发展。长期激励收入是以离任审计结果为基础对任期年限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进行一次综合评价而确定。长期激励考核奖励额度的计算公式如下:长期激励收入=长期奖励基数×长期评价系数×n其中,n=考核期的年数。任期不是整数年的用小数表示:n=任期月数/12。长期奖励基数=(1/3)×∑(Ai×Bi)其中,Ai、Bi与前述第十三条的含义相同。上述∑(Ai×Bi)是以长期应计经营性资产平均增值额A为基础并参照第十三条的方法计算而得到的。其中,长期应计经营性净资产平均增值额A的计算公式如下:A=(n年应计经营性净资产增值额合计数-离任审计确定扣减的增值额)/n长期评价系数的确定长期评价系数是由下面的增长系数和综合评价系数确定的。增长系数=0.6+10×(调整后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净资产增值增长率,增长系数最大值不超过2。若增长系数≥0,则长期评价系数=0.2×综合评价系数平均值+0.8×增长系数若增长系数<0,则长期系数=0。其中,净资产增值增长率=(Jn-J1)/(n-1)/应计经营性净资产平均增值额上式中,Jn=考核期第n年的应计经营性净资产增值额-离任审计确定扣减的增值额;J1=考核期第1年的应计经营性净资产增值额综合评价系数平均值=任期内各年综合评价系数之和/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