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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得新材料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0页).rar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由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主要政策、会计机构和会计人
员、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及附注等组成。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本
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会计核算体制
第五条 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1、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
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
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2、公司设立财务总监岗位,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和组织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总监必须按《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进行聘用解聘。
2
3、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配
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部门经理和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
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
等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岗位责任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
4、财务部经理是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5、公司有权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予以推荐,并依照规定程
序聘任和解聘。
第六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
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
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
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
求是、客观公正,按规定提供会计信息,应当保守公司秘密。熟悉本单位生
产经营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账薄设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使用
会计科目、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仓库同时设置相应的明细账、实
物账,登记核算原材料、辅助材料等财产物资。
第八条 内部管理会计制度。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
部会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
理。内部管理会计制度包含:
1、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
分离;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