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左权晋能新能源热电公司管理制度规定》(47页).rar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司所属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均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尽职尽责地做好基本建设工作。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新建、扩建工程、临时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 基本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建设单位经理为项目负责人,在公司或建设单位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基本建设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基本建设的程序根据项目大小适当繁简,原则上按立项→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及预算→基建计划→施工组织管理 →竣工验收→决算→基建审计的程序进行。其中:
1、建设单位提出的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报经公司批复后,还应提交建设单位董事会审计通过;
2、建设单位编制的施工图及预算、工程实施计划,开工报告,报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未经公司批准开工的项目,严禁开工。
3、建设项目实行设计、施工、设备材料招投标制,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进行招标工作,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参加。通过招标择优选定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择优选定设备材料供应商。
4、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的安全、质量、现场管理,建立施工记录、基建台帐、工程档案,编报基建设计报表;
5、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决算,经公司审核批复后,提交建设单位董事会批准;经批准的工程应及时转入固定资产;
6、基本建设资金实行概算控制,建设单位应确实采取措施降低工程造价,不得搞计划外工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按批准概算一次包死,不调概。
7、公司对工程实施计划的执行、合同的签定和履行等进行监督管理;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进行年度目标管理。
第四条 基本建设实行工程监理制。对达到条件的工程项目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实行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资金使用等全过程监理。
第五条 建设项目实行开工前、建设期、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公司负责建设项目的审计。建设项目在工程建设期内应不定期进行审计,重点抓好内控制度、工程预算和决算、承包和采购合同、工程成本等方面的审计。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依法作出纠正处理,并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六条 由于不可抗力、国家政策调整、工程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工程不能按计划进行,或需修改设计、增减投资,由建设单位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经相应程序后决策。
第七条 临时建设项目经公司审查通过后,应编制工程预算,经审核后按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决算验收参照基本项目进行。
第八条 技术改造项目经公司审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编制工程预算,经审核通过才能实施。
第九条 各专业人员对决算的审核应从实际工程质量套用定额的标准,施工质量等严格把关,经部门领导审核通过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条 审计部门对工程量定额标准,取费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