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正荣贸易公司车辆管理规定附管理表格》(doc).rar车辆管理规定
ZR/GL-RL-06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和使用,合理调配和利用现有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费用开支,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名下的所有车辆,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专车不适用本管理规定。
(三)车辆管理:
1、人力行政部负责车辆使用的监督工作。
2、驾驶员负责车辆的使用、日常保养、年度检验、办理保险、违章处理与修理等。
3、驾驶员要妥善保管车辆钥匙、行驶证、保险卡随车存放,其余的车辆附带资料均由财务部保管。
4、驾驶员应定时检查车辆的水箱、刹车系统、轮胎及外观等;出发前应先检查基本车况。如检查中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外观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人力行政部并登记在《用车记录本》,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5、驾驶员及乘坐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因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导致违章处理,均由违章人自行承担。
6、车辆停放在公司办公地点的小区门口。
7、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清洗。
8、车辆维修、保养:
8.1车辆应由公司指定单位保养、维修;
8.2车辆进行维修、保养费,驾驶员应先填写《车辆请修单》(详见附表一)经批准后方可送修;
8.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理更换零件
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8.4车辆维修完工后,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