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福建电力公司输电线路管理规范细则》(100页).rar
1.总则
1.1为了规范输电线路的生产管理,促进输电线路生产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保证线路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1.2 本细则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程、制度及省公司相关文件,并结合输电线路运行、检修管理的实际而制定。
1.3本细则制定了输电线路生产管理的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运行管理、检修管理、专项技术工作、带电作业管理、基建工程质量管理、技术资料管理、培训工作、班组建设十个方面的规范管理要求。
1.4本细则的输电线路包括35kV及以上的架空输电线路和电力电缆。
1.5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单位。
2.岗位职责
2.1人员机构的设置
2.1.1省公司及所属电业局、供电局、超高压输变电局(以下统称"各单位")应设置线路生产管理的专责工程师(以下简称"专责人")。
2.1.2 省电力试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研院")应设置线路专责人。
2.1.3 各单位输电线路运行维护部门(以下简称送电部)应设置线路运行专责、检修专责、带电专责和专责安全员。
2.1.4送电部应组成以下生产班组:
维护班(检修班)、带电班、电缆班。并明确各班组运行维护人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