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2010年企业改制重组与上市辅导培训教材》(391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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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一:发行上市条件、审核关注点及中介机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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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二:上市前改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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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三:股份公司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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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四:募集资金投向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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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五:借壳上市
模块一 发行上市基本条件 审核关注点 中介机构主要职责
(一)发行条件-主体资格(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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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 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 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 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整体变更" 指不进行任何资产和业务的剥离,公司的主体资格在变更前后 是延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无 须通知公司债务人或征得债权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