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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商厦公司营业现场管理制度》(26页).rar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营业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现场人员行为,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一)岗职清晰,责权对位的原则。现场管理为系统工程,现场各岗位管理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事务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本条例以现场工作人员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员工自我控制、自我管理为目标,以现场专职管理与相关职能部室协调配合、共同监督为重点。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实施范围:凡公司在职员工,均属本条例管理范围之内,公司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 现场管理责任
(一)现场管理中心为全面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奖罚现场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现场管理中心督导为监察现场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第一责任人;
(三)商品部经理、主管为本部门或本区域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四)商品部领班为本区域检查现场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现场管理方式:实行走动式管理与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