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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山雅文化传媒公司行政管理制度(附表格)(45页)

资料大小:215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47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8/4/25(发布于浙江)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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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2010年山雅文化传媒公司行政管理制度(附表格)》(45页).rar 收文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文件是 1. 外部社会机构与公司之间关于管理、检查、监督、商请和业务衔接等事务的所有往来文函。 2. 公司内部公文。 第二条 收文处理。 一般包括登记、分办、拟办、批办、催办等程序。 1. 集团公司或其他兄弟单位发来的文件和外来文件,均由文秘人员统一签收,开拆,登记,粘贴《文件处理单》后,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 2. 对于阅件,行政部门可直接送领导或有关部门阅示。 3. 对需要办理的公文,应先送行政部经理签注拟办意见,再呈本单位领导批示。行政部经理在签注拟办意见时,认为不需送领导批示的一般性公文,可根据公文内容和性质直接批有关部门办理。 4. 各单位或部门收到急件时,应马上处理,一天内答复,一般要办理的文件,三天内应办理,最迟不能超过七天。需要研究而不能马上处理的,也要先书面或口头简要回复。 5. 注有密级的文件,行政部在送有关部门传阅或办理时,应严格禁止对文件进行复印。 6. 加强公文检查催办工作。文秘人员对有领导批示的收文,要认真督促、催办,避免积压或漏办。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对上级发出的文件,需要及时汇报贯彻执行情况。 附件 《收文登记表》 《收文处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