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利港电力公司员工岗位变动管理制度》(doc).rar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加强对员工岗位变动的管理,使每一个岗位都由合适的人来任职,每一个人都有合适的岗位去工作。
本标准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的岗位变动。
2 术语和定义
2.1 岗位变动:是指员工从原任职的岗位调出,到新的岗位任职的过程。岗位变动的类型有:聘任、调配、解聘、免职、待岗、下岗等。
2.2 聘任: 是指员工到新的管理工作岗位任职的岗位变动过程。
2.3 解聘: 是指员工离开原工作的管理工作岗位的岗位变动过程。
2.4 调配:是指员工离开原工作的工作岗位,到新的同级工作岗位工作的岗位变动过程。
2.5 免职: 是指员工被解除原工作的管理工作岗位的岗位变动过程。
2.6 待岗:由于公司定编定岗或机构调整或岗位竞争等原因,员工失去原岗位,而未能在新岗位上岗的岗位变动过程。
2.7 下岗: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因员工违纪或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而解除员工的岗位,或因员工待岗学习达到规定的期限仍未能找到适当岗位,到规定的部门接受教育和培训,并参加跟班劳动的岗位变动过程。
3 管理职责
3.1 人事部职责
3.1.1 岗位变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员工岗位变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1.2 负责公司的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制订或审核岗位规范,并颁布实施。
3.1.3 审核部门提出的岗位变动申请,审批部门内岗位调配。
3.1.4 负责协调跨部门的岗位变动。
3.1.5 工作需要时,负责直接对个别员工的岗位进行调整。
3.1.6 负责对外招聘、聘用、录用人员。
3.2 各部门职责
3.2.1 在人事部的指导下,制订本部门各岗位的岗位规范。
3.2.2 根据部门职责、工作标准和本部门员工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各岗位的员工。
3.2.3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提出"人事用工计划申请表"和"员工岗位变动申请表"。
3.2.4 审核员工因本人意愿而提出的岗位变动要求。
3.2.5 积极协助、配合人事部和其他部门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