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神宝能源水电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15页).rar
第一章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本制度依据下列规定结合水电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3)工业"三废"(废水、废汽、废渣)排放标准;
(4)水电部颁发"火电厂环境监测条例"(试行)。
第二条、水电公司环境保护的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水电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国家环保政策的法律、法规及神宝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任务,水电公司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办公室设在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水电公司所属各单位设立环保专(兼职)职人员,环保工作由水电公司经理主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水电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安质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各单位的环保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执行,各部门、专业要把环保工作列入生产工作中去,编制生产任务时编制环保工作计划。成员如下:
组 长: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单位:一电厂、二电厂、水暖队、供电所
水电公司环境保护(兼职)管理人员
水电公司:刘思宏
一 电 厂:马国栋
二 电 厂:陈文玺
水 暖 队:周汝生
供 电 所:那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