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广厦建筑地产集团品牌及重大事务管理制度》(doc).rar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职责 1
第三章 品牌管理 1
第四章 公共关系管理 2
第五章 危机管理 2
第六章 附则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区域集团的统一品牌建设和公共关系,提升区域集团的对外整体形象,扩大区域集团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整个区域集团。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区域集团总经办负责区域集团整体形象的建设和维护。
(一)总经办负责区域集团统一品牌的策划与使用;
(二)总经办负责区域集团层面公共关系事务及成员企业重大公关事务的办理;
(三)总经办配合区域集团相关领导处理区域集团重大公关事件。
第四条 在区域集团总经办的指导下,各成员企业办公室负责所在公司的对外形象建设及维护。
(一)负责公司品牌的建设;
(二)负责公司层面常规公共关系事务的办理;
(三)配合区域集团总经办和相关领导处理公司重大公关事件。
第三章 品牌管理
第五条 总经办负责区域集团统一品牌的规划、设计、管理和维护,并参与、指导和监督成员企业的品牌规划、设计。
第六条 成员企业办公室负责所在公司的品牌规划、设计、管理和维护。
成员企业品牌要与区域集团统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