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中联水泥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特种设备紧急预案》(2个文件).rar
青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余热电厂
锅炉特种设备紧急预案
青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修订人: 杨 涛 审核人: 杨传山 批准人: 王景明
修订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2008年10月 16日发布 2008年10月 18日实施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使应急救援安全、有序、高效实施,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司利益,特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公司内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者一次死伤6人及其以上的锅炉设备重特大事故;
2、本公司内发生性质特别恶劣、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锅炉设备事故。
三、锅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1、锅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公司统一组织领导和分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