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某高速公路发展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管理规定》(doc).rar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人才基础,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机关中层经营管理人员,所属管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收费站站长、路政大队长、通讯监控分中心主任,建设项目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养护公司、三产经营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参股、控股公司我方派出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等。
第三条 公司各级的党、团、工会组织的干部,由公司党委和所属公司的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制度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