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下载文档 |
好易通内部控制制度
程序文件
雇佣管理办法
内部控制制度
一、 目的
为使员工雇佣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 名词定义
雇佣包括人员的招募、试用、人事异动、续约及离职。
四、 内容
4-1 招募:
4-1.1公司依整体发展需要与营运计划,拟订用人计划,各部门得因业务需要提出【人员增补申请单】,请求人员增补,经总裁室核准后实施。
4-1.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佣:
- 曾在本公司或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 受剥夺政治权利之宣告尚未复权者。
- 通缉在案者。
-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 经本公司医务机构或指定医院体格检查不合格者。
-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 视力异常,不适工作者。
- 未满十八岁者。
4-1.3 甄选:
新进员工须经甄选,由相关部门知会人事部办理甄选有关事项:
- 面试或考试日期、地点及通知方式。
- 命题、考试、阅卷。
- 考试通过者,到公司指定医院体检。
- 其它配合事项。
4-1.4 报到:
- 人事部根据体检结果,将应考人员成绩及录用情形呈报,并填具【人事异动表】,经权责主管核准后,人事部凭此通知报到。
- 应征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时间/地点前往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
(a)本人最近半身脱帽彩色照片四张。
(b)学经历证件、身份证之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
(c)其它指定应交之证件。
4-1.5 经甄选合格之应征人员,未于通知时间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受雇,该通知因而失去效力。
4-2 试用: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签定【劳动合同】(包括试用期3 个月),对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或视情形延长其试用期,对试用期合格的将转为正式员工。
4-2.1停止试用:新进人员在试用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停止试
用或辞退,并依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处理,由人事部开具【解聘
通知书】:
- 确实不能胜任工作者。
- 受记过及以上之处分者。
- 有旷职现象者。
- 请事假超过3天,或病假超过3天,或迟到早退超过3次者。
- 经调查发现有不良记录者。
- 患有严重传染病或疾病有碍工作或公共卫生者。
- 违反劳动合同之规定情节严重者。
- 其它应予辞退之事实者。
4-2.2 任用:
正式任用须由部门主管提出经权责主管核准后,办理以下手续:
- 由人事部开具【试用期满通知书】,填写第一项。
- 将档案调到公司管辖区之人才交流中心。
- 劳动合同鉴证。
- 劳动合同由人事部、当事人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