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深圳可保信电子公司物料标识管理办法》(doc).rar物料标识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明确标识物料的制作,保管,发料及应用,使标识的物料更清楚,更明确,防止混料的产生,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可保信公司所有产品、物料、设备、工装夹具的标识。
3. 参考文件"
无
4. 定义:
4.1. 标识牌:是由木板或其它材料做成的棱形的小方牌,按货品类型或处理类型将相应的标识牌悬挂或放在货物的外包装上加以表示。标识牌可分为:"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处理"、"特采"、"返工"、"报废"牌。
4.2. 标签:该标识物一般为一张方形或圆形的标签纸,也称"箱头纸",在使用时将产品判别类型标注有上面,并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颜色、数量、日期、责任人等内容,在标识品质状态时,QC及其他使用人按物品的检验的结果及状态做也相应的标识。
4.3. 色标:色标形状一般分为圆形或长方形(规格自定),它可以直接贴在货物表面位置或外包装纸上。
色标一般分为三种:绿色、黄色、红色;依照可保信有限公司IQC进料检验合格季度标签分为4种:橙色(1-3月)、见图1:绿色(4-6月)见图2、
深蓝色(7-9月)见图3、咖啡色(10-12月)见图4。
4.4颜色定义:
绿色:代表检验判定合格产品的标识,一般贴于容易看见的位置。
黄色:代表品质暂时无法确定或特采判定的标识,一般贴于容易看见的位置。见图5
红色:代表判定不合格的标识,一般贴于容易看见的位置。见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