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专栏 > 经营 > 管理工具 > 管理制度 > 同洲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职务等级制度_Word.rar

同洲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职务等级制度_Word.rar

资料大小:55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6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7/9/18(发布于广东)

类型:积分资料
积分:15分 (VIP无积分限制)
推荐:升级会员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同洲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职务等级制度_Word.rar”第1页图片 图片预览结束,如需查阅完整内容,请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同洲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职务等级制度》Word.rar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开发部。第三条:奖惩类别:1、奖励——奖金、     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2、处罚——罚款、淘汰、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6、拾金不昧者;7、设计开发完成任务者另每超出一款给予奖金奖励。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公司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4、超额完成任务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10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但无记过以上(含)违纪记录者;2、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3、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10000元以上);4、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2、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第十一条: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罚(每次50~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1、员工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事行政部进行销假者;2、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公出单》者(外勤人员除外);3、迟到或早退按公司规定罚款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填写《奖惩通知单》】;4、工作期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者;5、不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餐、喝水,或未经公司允许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工作场所者6、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7、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8、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者;9、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10、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含罚金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警告等同一次记过):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2、未经同意处理私人事务者;3、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例如:因个人过失导致餐厅、会议室、厕所、走道地面、墙面、桌椅等污浊者);4、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5、工作不称职或效率低下者;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10、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者;11、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仓储区域内食用食物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13、违反公司设备保养规定者(如空调等)17、犯有属罚款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一次(含罚金300~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过等同一次记大过):        1、内部纸样、跟单部、采购部及其它部门等,在交接工作时由于自己的意思表达错误、自己深度不够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视实际情况予以惩罚。在例会上重点提名批评,及要求自己写错误报告表,由事情的严重性惩罚。2、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公司损失者,按事情的大小必须承担80%的责任。3、所分配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拖拉者,视实际情况予以惩罚。4、不服从上级安排,不尊重他人予以提名批评惩罚。5、浪费公司支源,根据情况大小予以提名批评惩罚。6、未通知主管或未经主管允许,擅自离岗或串岗;7、未经许可,擅自盗打电话者;8、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9、一个月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自第一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之日起计算),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10、工作期间观看网络娱乐性动漫、图片、网页、PPT或进行游戏等;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含)以上者;旷工一天者;12、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未造成后果者;13、私用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14、犯有属书面警告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1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含罚金500~10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累计三次记大过者予以):1、在工作时间睡觉者;2、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3、故意撕毁公文者;4、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5、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6、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7、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造成严重后果者;8、因过失导致各部门人员投诉,且情节较轻者;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10、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10、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淘汰:1、所分配任务经常完不成或达不到要求者解聘。2工作表现差做事不认真;工作不努力者经常影响他人学习者解聘。 3、设计师一季度量不足20款下单(总订量达不到5000件者解聘(淡季除外)解聘。4、设计助理一季度量不足8款下单(总订量达不到2000件者解聘(淡季除外)解聘。5、发现泄漏公司机密信息或文件者解聘。6、发现在外做兼职者解聘。7、利用公司的名声,做自己私人的事情解聘。8、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予以解聘。9、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员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1、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2、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3、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4、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第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1000元以上);6、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7、违反薪资保密原则或打听他人薪资者;8、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9、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自第一次旷工之日起计算)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10、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12、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馈赠等);13、擅自翻阅、抄录或复印公司机密资料及他人文件或信函者;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