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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使员工任用工作公平、公开、合理有效利用公司的人力资源,不断促进员工的成长。
适用范围
适用於集团公司副总理以下人员以及子公司经理助理以上员工的任用管理。
引用文件
GAP2-2《奖惩工作程序》
GAP2-8《员工工资管理程序》
GAP5-2《月度考核工作程序》
GAP5-3《年度考核工作程序》
定义
任用是指:
员工试用期的职位确定;
转正及转正后员工的职位确定;
行政系列员工职位的晋升或降职;技术系列员工的聘任或解聘;
员工职级的升降;
集团内部岗位的异动;
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的实施;
职等:是指行政或技术系列以低职位向高职位提升的不同职位(技术职务)等级;
职级:是指某一职等中的级别的差异;
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委员由总经理在公司的技术骨干中任命。
轮岗:是指为帮助实施员工个人发展规划,提高工作效率、更新工作观念,员工在公司各部门内部、部门间或集团公司与子公司间实行的岗位轮换。
职责
公司领导办公会议负责决定行政系列主管以上、专业技术系列副主任级以上人员的聘任。
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负责对专业技术系列工程师(会计师、助理研究员等)以下人员的聘任作决定,对副主任工程师以上人员的聘任提出提案报领导办公会议议定。
考评小组负责员工职级升降的审定。
总经理负责审批、签发公司所有关于人员任用的文件。
人事主管领导负责审核公司所有关于人员任用的文件。
各业务主管领导负责审核主管业务部门的关于人员任用的文件并签署意见。
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
对各类人事提案进行调查或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接受员工就任用问题的咨询和申诉;
组织安排跟踪了解员工任用后的具体情况;
对公司任用的方案进行研究和调整,不断适应公司人员的发展需要。
部门经理负责拟定或审核关于本部门人员任用的文件。
人力资源部人事文员负责具体落实各类任用决定。
程序
任用的原则
任人唯贤、唯能、唯绩
以考核为依据、能上能下
统一调配人力资源、为员工提供自我择岗的机会;
行政系列部门副经理以上的级别,需要两个主管以上级别职位的任职资历;
职位分类
公司根据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责任等情况,同时为拓展员工的发展空间,有效激发员工的成长,设置行政职位和技术职务系列。
职等、职级
行政职位系列共设九个职等、四十九个职级。
技术职务系列共设六个职等、五十八个职级。
行政职位系列与技术职务系列对应表(见下表):
行政职务系列与技术职务系列对应表
行
政
系
列
职等
职务名称
职级(职级分)
职级数
专
业
技
术
系
列
职等
职称
职务名称
职级(职级分)
职级数
一
总经理
1(100), 2(96)二
副总经理
1(90), 2(88), 3(86), 4(84), 5(82)三
总经理助理
总师
1(78), 2(76), 3(74), 4(72), 5(70)一
高级职称
高级工程师
(会计师, 经济师,研究员)
1(78), 2(76), 3(74), 4(72), 5(70), 6(68), 7(66), 8(64), 9(62), 10(60), 11(58)
11
四
部门经理
(副总师)
1(68), 2(66), 3(64), 4(62), 5(60), 6(58)二
高级职称
副高级工程师 (其它同上)
1(67), 2(65), 3(63), 4(61), 5(59), 6(57), 7(55), 8(53), 9(51), 10(49), 11(47), 12(45), 13(43), 14(41)
14
五
部门副经理
1(59), 2(57), 3(55), 4(53), 5(51)六
经理助理
1(52), 2(50), 3(48)三
中级职称
主任工程师(其它同上)
1(52), 2(50), 3(48), 4(46), 5(44), 6(42),7(34)七
主管
1(49), 2(47), 3(45), 4(43), 5(41)四
中级职称
副主任工程师(其它同上)
1(46), 2(44), 3(42), 4(40), 5(38), 6(36)八
主办
1(42), 2(40), 3(38), 4(36), 5(34), 6(32), 7(30)五
中级职称
工程师(其它同上)
1(48), 2(46), 3(44), 4(42), 5(40), 6(38), 7(36), 8(34), 9(32), 10(30), 11(28)
11
九
文员
1(31), 2(29), 3(27), 4(25), 5(23), 6(21), 7(19), 8(17), 9(15), 10(13), 11(11)
11
六
初级职称
助理工程师(其它同上)
1(33), 2(31), 3(29), 4(27), 5(25), 6(23), 7(21), 8(19), 9(17)员级职称
(挂靠文员的较低级)
注:1)行政职位系列与技术职务系列相对应的职等享受同等待遇;
2)技术系列职称一栏是指社会或专业政府机构(如职改办)评聘的职称级别,公司职称评聘为平聘或低聘,一般不高聘。
3)技术系列职称从初级开始界定,员级职称人员的聘任纳入行政系列的文员职等。
4)公司其它系列的技术人员(如会计师、经济师、研究员等)都按以上专业技术系列的职等界定。
试用期间任用及转正
试用(见习)人员职级的确定
1) 文员、技术员、初技职称的定级资格(见下表):
行政系列
技术系列
资格
文员11.12
高中毕业,工作未满3年,中专应届毕业
文员10
中专毕业工作满3年,大专应届毕业
文员9
中专毕业工作满4年,大专毕业工作满1年
文员8
大专毕业工作满2年,本科应届毕业
文员7
初级职称7
大专毕业工作满4年,本科毕业满2年
文员6
初级职称6
大专毕业工作满5年以上,本科毕业满3年
文员5
初级职称5
本科毕业工作满5年(无中级职称证),硕士应届毕业生
文员4
初级职称4
本科毕业工作满6年以上(无中级职称证),硕士毕业1年
2) 主办级、中级职称以上的定级资格:主办级、中级职称以上的员工原则上按公司实际聘任的最低职级确定。
3) 试用员工的职级确认按GAP2-8《员工工资管理程序》办理。
试用(见习)期限
被聘人员必须经历试用期,试用期限原则上为三个月,但也可根据其表现,适当缩短或延长试用期限。
提前转正的员工,试用期为一至二个月;延期转正的员工,其试用期延长不超过一个月。
员工试用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若特殊情况请假者,其试用期限顺延。
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见习期
应届本科生见习期为一年,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硕士前无工作经历或有工作经历但未满2年)见习期为半年;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硕士前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见习期为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