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下载文档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站汽轮机组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热电部电站汽轮机组的管理。
第三条电站汽轮机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电站汽轮机组管理职责范围,明确电站汽轮机组管理要求,对电站汽轮机组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不断提高电站汽轮机组的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电站汽轮机组是公司关键设备,其运行状况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为保证机组安全、平稳、长周期经济运行,依据总部、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加强电站汽轮机组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管理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履行管理职责,不断提高电站汽轮机组的运行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部职责:
(一)在公司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电站汽轮机组的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站汽轮机组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制定规划和措施,提高电站汽轮机组的管理水平。
(二)结合公司管理模式,组织制定电站汽轮机组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并贯彻执行。
(三)审查电站汽轮机组的基建、检修、技改、科研攻关等计划,参与实施并进行过程控制和验收。
(四)负责组织编审电站汽轮机组的技术文件,并监督实施。
(五)组织或参与电站汽轮机组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参与节能降耗、达标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经济运行水平。
(七)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电站汽轮机组的装备及技术水平。
第六条热电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站汽轮机组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制定电站汽轮机组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组织对本单位机组的使用维护管理。
(二)做好电站汽轮机组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机组设备检修、更新、技改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报公司主管部门;落实设备检修、更新、技改的实施和验收。
(三)建立健全电站汽轮机组设备的技术档案、报表等资料。编制运行规程(操作法)、工艺卡片、检修规程、事故预案等技术文件并上报审批。
(四)参加或组织电站汽轮机组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订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开展节能降耗等各项劳动竞赛,不断提高经济运行水平。
(六)组织本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上岗人员的技术水平。
(七)积极开展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减少非计划停机。
第三章购置与安装
第七条电站汽轮机组的购置:
(一)购置设计合理、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经济节能的设备。购置时公司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或参与机组设计、选型、验收等全过程工作。
(二)设备制造过程中应派专人监造。
(三)应有制造厂提供的完整齐全的技术资料。
(四)大型机组按规定须采用招标方式的,应通过招标确定制造厂商。
第八条电站汽轮机组的安装:
(一)选择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安装,安装质量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电站汽轮机组的安装按有关规定应由专业监理公司进行监理。
(三)热电部应选派具有相应水平的人员全过程参加电站汽轮机组的安装。
第九条电站汽轮机组的试运和验收:
(一)电站汽轮机组安装及验收应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火电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及评定标准》(汽轮机篇)的规定进行。
(二)机组在首次启动前,必须根据制造厂技术资料编制调节保护系统试验措施,并对调节系统各部套和自动保护装置进行调整试验。
(三)机组的启动调试及验收要根据有关验收规程、评定标准及设备的产品说明书编制机组总体启动调试大纲。通过启动调试校核电站汽轮机组在规定工况下的热力参数与机组设计要求是否相符,检验机组配套的辅助设备、外围设施的性能能否满足主机正常运行的要求、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检验机组的启动、自动控制及辅助设备、系统的控制性能,全面监测轴系振动、轴位移等,以便检验机组设计、制造、安装的质量。
(四)机组经过空负荷试车、168小时(或72小时)满负荷整套试运合格后方能验收。
第四章运行管理
第十条逐台建立健全电站汽轮机组的技术档案,档案的填写按有关规定执行。档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机组制造、安装、试运的整套技术文件、记录;机组运行和检修规程;机组检修、改造的技术资料、记录;故障(缺陷)及事故记录;机组运行记录;其它须归档保存的资料。
第十一条按安全规程、运行规程(操作法)、工艺卡片等技术文件组织生产,严禁超参数运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做好运行日志、交接班日志,建立相关技术台帐,编制生产技术报表等。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电站汽轮机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开展运行状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