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下载文档 |
工程勘察生产和服务过程控制程序
编号:ZYT/QSP204
拟制: 裴 冬 忙
审核: 丁 旭 亭
批准: 张 晓 钢
版本: B
发布部门: 总 工 办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发布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实施
浙江省岩土基础公司程序文件
标题
工程勘察生产和服务过程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ZYT/QSP204
版本
B
修改码共6页 第1页
1.目的
对工程勘察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以确保其在受控条件下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工程勘察的内、外业、产品的防护、产品的放行、交付和交付后的服务、标识和可追溯性及顾客财产的控制。
3.职责
3.1 总工办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工程勘察生产和服务过程控制程序》,并按工程勘察汇交报告的50%比例进行质量抽查复评。
3.2 质量安全部是生产和服务过程控制中的“设备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分管该项活动的策划及组织实施工作。
3.3 经营合同部是技术服务的主管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服务信息的收集、保存及处理工作。
3.4 各生产单位负责本程序在工程勘察项目中的正确有效运行。
4.工作程序
4.1 工程勘察生产和服务过程的策划
由总工办负责对构成工程勘察生产和服务过程的各个子过程进行有效地识别、确定和规定,各个子过程的流程顺序及相互作用以流程图表述(见下图)。
4.2 工程勘察内、外业过程的实施
由生产单位对影响工程勘察内、外业过程的五大因素:人、机、料、法、环进行有效控制,总工办进行监督检查。
4.2.1 作业前的准备
4.2.1.1 人员组织
各生产单位负责人根据工程勘察项目的策划要求,配置具有相应资格的各类勘察人员,其要求应符合《岗位人员任职要求》,主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2.1.2 设备配备
各生产单位负责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纲要》中规定的勘察方法、工艺、工作量和当地地形地质条件,合理配置性能完好,适合于勘察生产所需的勘察设备以及监视和测量装置;
上岗设备必须经过检查且符合工作能力。
4.2.1.3 技术、安全交底、下达任务
浙江省岩土基础公司程序文件
标题
工程勘察生产和服务过程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ZYT/QSP204
版本
B
修改码共6页 第2页
浙江省岩土基础公司程序文件
标题
工程勘察生产和服务过程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ZYT/QSP204
版本
B
修改码共6页 第3页
项目负责人依据《岩土工程勘察纲要》向技术人员和钻探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作记录,同时解答作业人员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下达施工任务书;
4.2.1.4 测量定位
测量人员将勘探孔平面图中的各类勘探点在实地定位并测定高程,及时做好标识,标识按本程序4.4.1.1条款执行。
4.2.1.5 设备安装
按测量确定的孔位修通设备进场道路,平整好机场地坪;
解决好供水供电;
安装好仪器设备,符合工程要求和安全规定。
4.2.2 外业作业控制
4.2.2.1 工程勘察作业现场应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岩土工程勘察纲要》以及勘探孔平面布置图及施工任务书,并有专人保管、方便查阅。
4.2.2.2 勘探、取样及动力触探的施工要求按照《钻探施工任务书》执行。
4.2.2.3 静力触探、十字板试验的施工要求按照《静力触探(十字板)施工任务书》执行。
4.2.2.4 其他特殊原位试验要求应根据具体项目,按《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执行。
4.2.2.5 钻探施工记录及钻探岩土编录分别按《工程地质钻探施工记录表》、《工程地质钻探岩土编录表》的规定格式填写。
4.2.2.6 对勘察设备应按《设备管理规定》做好维护保养及试车验收工作,以保持设备的运行能力,同时做好勘察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
4.2.2.7 对岩(土)、水样及岩芯的标识、贮存、搬运、防护等控制活动分别按本程序4.4.1.2及4.6.1条款执行。
4.2.3 内业作业控制
4.2.3.1 室内试验
土、水、岩试验进行分包,项目负责人按《工程勘察三环节管理规定》要求验证结果。
4.2.3.2 原始资料整理及报告书编制
按《岩土工程勘察纲要》规定的规范、规程中内业资料整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图表全部采用计算机绘制,要认真检查输入的信息、数据,对输出的图表应进行校核。各类图表应全面反映勘察和测试成果,做到表达清楚,使用方便;
对于数据处理与取值,应根据工程类型,应用相应规范对测试数据进行处理,并结合工程条件和当地建筑经验,确定有关指标和设计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