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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集团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程对房地产事业部的组织结构、部门职责、部门权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二条 房地产事业部的组织结构、部门职责、部门权责除集团公司另有规定外,均应依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 织
第三条 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由集团公司总裁提名董事局主席任命,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提名总裁任命,总工程师由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提名集团公司总裁任命。
第四条房地产事业部设下列职能部门:
综合管理部、开发部、销售部、工程技术部、财务部、总工程师办公室。
房地产事业部职能部门实行单一首长负责制,各设主任或经理1人,不设副职。主任、经理(财务部主任除外)由事业总经理提名集团公司总裁任命。
房地产事业部下辖建筑公司、物业公司。建筑公司、物业公司总经理由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提名报集团公司总裁任命。
建筑公司下设采购部、工程管理部。物业公司下设保安部、综合部。各部门负责人由所属公司总经理提名,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审核,集团公司总裁任命。
房地产事业部组织系统如下图:
第三章 职 责
第九条 综合管理部职责如下:
根据集团公司经营计划编制房地产事业部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跟踪、分析、报告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建立房地产事业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制订、修改房地产事业部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房地产事业部统计工作。
负责房地产事业部固定资产管理。
负责房地产事业部合同管理。
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负责房地产事业部质量体系管理。
安排组织房地产事业部会议,起草相关文字材料,办理其它日常行政事务。
协调外部社会关系。
负责房地产事业部人员招聘、培训、调动、考核、薪酬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负责房地产事业部劳动纪律管理。
管理房地产事业部文书档案、人事档案。
负责房地产事业部车辆管理。
第十条 开发部职责如下:
编制房地产业务中长期与年度开发计划
负责国家宏观经济、房地产行业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开发房地产新项目,进行新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负责土地储备、土地转让,组织相关谈判活动。
组织房地产新项目的总体设计。
办理开发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
跟踪房地产建设项目,对项目进行投资效果分析。
办理征地、拆迁、安置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财务部职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