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地管监理实施细则
概述:
工程中,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给排水地下部分、工艺管道包括在内。
2.执行规范GBJ235-82
3.沟槽开挖及地下管基础施工
3.1开挖准备
⑴ 放线测量水准点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水准点的精确度不低于四等;
⑵ 由建设单位提供原有地下工程的竣工图和隐蔽记录,并办理动土证;
⑶ 沿管道线路应设临时水准点,并 用水准导线与固定基准点连接;
⑷ 测量放线:以就近的水准点(或临时水准点)为基准,测定管道线路的中心线。成排管线大开挖管沟应放出管沟边界线和中心线,单管管沟只放出中心线即可。
3.2 管沟开挖
⑴ 开挖方法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采用机械方法开挖,利用人工方法清渣,机械难以行驶到位的部位、短的管沟或小直径支管可采用人工方法开挖。成排管沟(管线间距≤1m)采用大开挖。
⑵ 管沟开挖型式尺寸
施工地质若遇耕土和粘土,在雨季施工时管沟开挖需要进行放坡,边坡坡度一般设置为1:0.5,可根据具体的地质情况加大或缩小。沟底尺寸如下表所示。
管沟沟底宽度
管道公称直径DN(mm)
沟底宽度W(m)
W1(沟深H≤1.5m)
W2(沟深H>1.5m)
20~80
0.6
W1+0.2(H-1.5)
100~200
0.7
300
0.8
⑶ 开挖要求
①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出,运至甲方指定的弃土点或堆土点,经甲方许可将好土就地堆放时需距管沟边缘0.5m以外,且堆置高度不超过1.5m;
②管沟与建、构筑物或管线、道路等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防止建、构筑物或管线、道路等出现下沉或变形;
③发生降雨时,采用潜水泵及时排除沟内积水或降低水位,不应使沟内长时间积水;
④开挖时遇到与地质勘察资料不符或隐蔽记录不符的情况,应及时与监理单位取得联系,与有关单位共同协商处理;
⑤当地下工程情况不明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使原有工程受到伤害;
⑥机械挖土时,沟底应留出厚度150~300mm的土层,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
3.3 管道基础铺设处理
管道基础按设计要求进行铺设,一般情况下:
①沟底地质为岩石、半岩石或砾石时,在沟底铺设厚度为150~200mm的中砂找平作为管道的基础;
②沟底为原有耕土、粘土或新回填的土方时,将土层分层夯实;
4、管道防腐
埋地给排水管道防腐要求较地上管道更为严格,防腐工艺按设计要求。一般情况下,埋地钢管的防腐采用环氧煤沥青或沥青漆特加强级防腐,埋地铸铁管进行热沥青防腐(底漆涂冷底子油)。
防腐施工要求:
①钢管除锈后应立即进行涂敷,管端应留150mm长度不涂漆以便于焊接,并且待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涂敷。
②沥青防腐每层沥青厚度约1.5mm, 冷底子油质量配合比应为:沥青:无铅汽油=1:2.25~2.5,沥青采用10号建筑石油沥青,浇涂沥青应在刷冷底子油后48h内进行。
③现场防腐的管子必须在防腐层实干后方能下沟。
5、管道敷设
5.1 地下管道敷设应按先重力流后压力流,先大管径后小管径,先道路内后道路外的原则进行。
5.2 做好防腐层的管子在吊运及下沟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如采用软